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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国内四大证券报纸头版头条内容精华摘要

发布时间: 2016-08-23 09:43:07

国务院多措并举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国务院22日发布《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经过1-2年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3年左右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较明显增强。

楼市调控加码 供需两端应齐发力

机构数据显示,部分城市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数据继续下降,存销比处于历史低位。同时,热点区域的土地市场尚未出现降温现象。业内人士表示,调控政策应注重供需两端发力。

净化IPO市场环境举措有望持续推进

今年以来,从集中查处6家审计评估机构,到严肃追究欣泰电气及其中介机构违法责任,从终止审查17家拟首发企业,到下半年专门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证监会在净化IPO市场环境方面的举措持续进阶。

欺诈发行上市资金被大股东占用 *欣泰强制退市倒计时

8月22日,*欣泰在A股市场最后一个交易日,以3.03元/股的涨停板价报收,全天成交19.3万手。随后,其将作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A股上市公司而退出A股市场的舞台。

央行连续三日净回笼资金 资金面延续“紧平衡”

昨日,虽然央行逆回购操作量高达1100亿元,但对冲了到期量后,单日仍实现资金净回笼200亿元。连续三日的资金净回笼,令昨日市场资金面延续紧平衡态势。有市场人士认为,央行近期维持资金面紧平衡,令此前火爆的债市逐渐降温,限制了杠杆水平。

东北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落地 打出“万亿”投资组合拳

2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和127个重大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在1.6万亿左右。

监管紧盯投资激进险企 “一致行动人”行为将受约束

多位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保险业负债端成本较高与资产端收益下行之间的矛盾越发显现,一些保险公司一味地希望通过投资来解决这一问题,并非长久之策,反而有可能会把问题放大。

“坐庄”新洋丰

买壳费用哪里来?二级市场赚回来!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决定,将新洋丰控股股东洋丰集团的“坐庄”案情曝光。

券商上半年“喜忧参半”:净利腰斩投行资管抢眼

今年上半年,证券行业受市场交易缩量影响,券商经营压力上升,行业整体业绩表现“惨淡”。

降杠杆大势所趋 分级基金存废引争议

今年以来,随着基础市场的巨幅震荡和基金规模的萎缩,不少分级基金走上了清盘或转型之路。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对分级基金的答复再次引发行业对分级产品的关注。在降杠杆成为大趋势的背景下,分级基金是存是废引发行业热议,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具有较高杠杆的分级基金未来命运引人关注,但投资者适当性是看待该问题的核心。

证监会严查私募基金机构 违规电销被点名

上周五,证监会通报2016年上半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并公布了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机构和个人名单,证券时报记者经多方调查了解到,有私募机构是因为违规电话销售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据业内人士介绍,采用类似销售方式的并非个例。

王石郁亮首次双双缺席 万科业绩推介会传递六大信息

8月22日,万科A(000002)在大梅沙总部举办了2016年中期业绩推介会,董事会主席王石、总裁郁亮均未出席。在过去几年里,王石多次未参加业绩推介会,但郁亮自担任总裁后,几乎没有缺席过公司业绩推介会。这一次实属罕见。

发改委:11大类重大工程包已累计完成投资逾6万亿元

《证券日报》记者8月22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自2014年9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陆续推出11大类重大工程包以来,截至2016年6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61917亿元,比5月底增加2418亿元。已开工48个专项、405个项目,比5月底增加2个项目。

半年报揭秘610家公司筹码集中度提高 机构抄底钢铁等三行业

随着上市公司2016年中报披露进入密集期,上市公司股东人数的变化也随之曝光。分析人士表示,上市公司股东户数减少,通常表明主力资金在吸筹,而筹码集中度上升的个股,往往具备更好的投资机会。

家电阵营成人工智能普及重要载体 商业模式成下一个关口

人工智能正在成为时下最火爆的话题,而在家电产业,这一产业已被视为下一个风口,引发众多家电巨头布局,欲最先抢滩入口。

中建材集团与中材集团重组 央企户数减至104家

央企间的重组整合步伐提速。昨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实施重组。至此,国资委直接监管中央企业数量已减至10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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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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