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监管持续加码引爆三大“雷区” A股运行轨迹生变

发布时间: 2017-04-18 11:10:14

复牌强势补跌的雄安概念股、存在明显监管利空的高送转股和次新股三大雷区同时被“引爆”了。

监管层的频繁发声,让周一的A股承压不小。

从盘面来看,监管持续加码所形成的巨大威慑力已一览无遗。当天,复牌强势补跌的雄安概念股、存在明显监管利空的高送转股和次新股这三大雷区同时被“引爆”,上证指数3200点曾一度岌岌可危。

4月8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提出,对不合理高送转、财务造假、没有主营天天“忽悠”的上市公司加强监管处罚。4月14日,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部署专项行动打击炒作次新股等恶性操纵行为;4月15日,刘士余在深交所会员大会上表示,交易所的职能“包括对公司上市、退市和并购重组的实质性监管”,“要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监管层的一系列动作将会深刻地影响未来A股市场的运行轨迹,值得投资者高度重视。我们在操作上也降低了仓位,大约只有仅三成的仓位。”4月17日盘后,沪上一家大型私募机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虽然上证综指和深成指下跌幅度不到1%,但次新股和雄安新区概念股大跌,两市近百只个股跌停,对市场人气打击较大。” 招商基金一位策略分析师表示。

机构则认为,刘士余的发话表明了监管层坚定加大对市场监控的决心,是对市场投机情绪的一次降温。“监管层持续发声要求严查股市资金,热点概念的短期冷却,本周市场继续震荡调整的可能性较大,同时也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

三大“雷区”引爆

融通基金一位市场人士认为,监管层持续表态直接影响了市场的短期热情。

二级市场上,雄安新区复牌股大跌对于市场情绪面的打击较大,周末受消息刺激,次新股当天也再度加速下跌,一些次新庄股跌幅居前。

截至当天终盘,巨力索具(002342.SZ)、河北宣工(000923.SZ)、华夏幸福(600340.SH)、建投能源(000600.SZ)、廊坊发展(600149.SH)等雄安概念股纷纷跌停。

此前针对近期市场资金集中热炒的“雄安新区”板块,管理层利用临停龙头股的方式进行降温引导。4月14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对“雄安新区概念股可能存在的过度投机炒作予以重点关注”。包括冀东水泥(000401.SZ)、京汉股份(000615.SZ)、河北宣工、首创股份(600008.SH)等十余只雄安概念股相继停牌。

同时,监管部门对次新股炒作也采取措施降温,交易所进一步加强了对于区域特征明显的多账户多点联动类异常交易行为的关注监控,上交所还特别点名批评了某些地区资金对于次新股的炒作。同时,近期一批涨幅较高、交易量有异常变化的次新股出现停牌,如力盛赛车(002858.SZ)、三晖电气(002857.SZ)等。

截至当天收盘,包括红墙股份(002809.SZ)、白银有色(601212.SH)、海峡环保(603817.SH)、等在内,沪深两市多达70只次新个股跌停。

此外,随着监管层继续对市场炒作持高压态势,近期盘中频频出现巨单砸盘和闪崩现象。当天,盘后龙虎榜异动信息表明,疑似“温州帮”炒作资金出逃。

截至17日收盘,神开股份(002278.SZ)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

深交所龙虎榜数据显示,疑似“温州帮”所在的国海证券台州市府大道、东莞证券杭州丹枫路营业部累计分别抛售11174.77万元、6360.62万元。其中,4月14日,国海证券台州市府大道、东莞证券杭州丹枫路两个营业部卖出金额分别为8793万元、6334万元。

而在4月13日,神开股份首个跌停板背后,卖出前五中有四席被浙江的营业部席位占据,分别为方正证券温州万昌中路、浙商证券台州解放南路、太平洋证券宁波中山东路、湘财证券台州市府大道等四个营业部,卖出金额分别为1637万元、869万元、750万元、390万元。

“证监会重拳频出,炒作次新股、壳资源、高送转等行为将被打击抑制,相关板块个股后续仍或面临调整。”前述沪上大型私募机构人士强调。

A股运行轨迹或生变

“今天沪深两市三分之二的股票下跌,一定程度上是对监管趋严的反映,而从长远角度看,这将会显著改善股票市场生态环境。”当天盘后,华商策略精选基金经理孙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今年去杠杆防风险的总基调和实体经济逐步改善导致资金价格呈缓步上行趋势。叠加监管政策,我们认为价值投资或将在今年持续大行其道。届时,行业趋势良好、公司质地优异且估值较为合理的股票有望继续走出相对收益。”

孙祺称,从周末监管层的讲话中,可以看到和以往一脉相承的监管思路。首先是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运行,其次是强化交易所的监管职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质地。

前述招商基金分析师认为,4月以来银行监管措施的密集出台,很可能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逐渐压缩银行体系的风险敞口,随着监管措施和政策的逐渐落地,将会对A股市场流动性和风险偏好造成负面冲击。

“未来,我们更多关注A股市场的结构性机会,重点关注国企改革、一带一路等相关主题投资的机会,以及关注防御的医药、消费板块。”该分析师称。

而上述融通基金市场人士则表示,“我们认为雄安新区属于国家战略性主题,存在中长期投资机会。而制约后市的因素一如既往仍是利率,即转紧的货币政策。这从2016年8月开始已成大趋势,只是在季末等关键节点需要格外重视,对利率短期判断是温和震荡甚至下行。我们判断短期主题炒作仍将继续,中期重点则需从高频数据看经济增速究竟是低预期还是超预期。”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