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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即报即审”渐行渐近?强化退市机制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 2017-05-03 09:56:35

在去年底以来的IPO提速潮背景下,虽然制度层面的新股发行改革安排并未出现新变化,但在IPO的实质审核层面,待审核的“库存去化”征兆已非常明显,并且正在朝着“即报即审”的状态持续发展。

经过近半年的提速和优化,IPO的审核“排队”盛况或已今非昔比。

21世纪资本研究院发现,虽然目前排队的拟IPO项目数量较多,但实际上未真正进入实质审核程序,显示“已受理”状态的公司数量为81家,已减少至不足百家。

这一结果距离业内预期本轮IPO提速至“即报即审”之目标,仅剩一步之遥。

21世纪资本研究院认为,IPO进入 “即报即审”的阶段或已渐行渐。

另一方面,21世纪资本研究院在与接近监管层的机构人士沟通时获悉,当前监管层对于IPO审核过程中的“多次反馈”现象有所关注。

我们认为,未来在保证审核质量与要求的大前提下,发审流程的优化、审核效率的提高或能实现。

“已受理”不足百家

从去年11月份以来的IPO发审提速至今,IPO实质审核状态已经发生质的变化。

仅从数量上看,目前IPO排队企业仍然存在堰塞湖效应,但事实上,当前的IPO发审状态已经与“即报即审”的最终状态非常趋近了。

21世纪资本研究院根据最新发布的IPO企业审核状态信息情况表(下称信息情况表)发现,截至4月27日,处于IPO在审名单中的企业总数为543家。

虽然排队企业数量较多,但仔细观察能够发现,大部分的企业已经进入了审核流程,即监管层开始启动了意见反馈,而其中处于已受理、未反馈的企业数量占比已经不足20%。

最新的在审企业情况表显示,处于已受理、未反馈状态的企业数量已仅剩81家,其中上交所39家、创业板37家,而中小板更少,只有5家。

21世纪资本研究院认为,与市场所理解的500多家的审核长队现状不同,真正体现“即报即审”的实际上是在信息情况表中呈现“已受理”状态的企业数量,而并非全部排队企业;而“已受理”状态企业的数量越少,IPO进入“即报即审”环节的阻力也就越小。

“从目前的排队状态看,中小板是非常适合‘被排队’的板块,因为前面没有进入反馈程序的企业只有5家了,如果这5家代谢掉了,那么就是实际上的即报即审。”深圳一家券商投行负责人在与21世纪资本研究院沟通时也表示,“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整个IPO审核已经距离即报即审非常近了。”

我们认为,在去年底以来的IPO提速潮背景下,虽然制度层面的新股发行改革安排并未出现新变化,但在IPO的实质审核层面,待审核的“库存去化”征兆已非常明显,并且正在朝着“即报即审”的状态持续发展。

此前,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指出:“务必理解制度,咬住牙关,保证质量好的公司能够及时上市,用两三年的时间解决IPO堰塞湖。”

我们认为,IPO的“即报即审”不同于“即报即上会”或“即报即发行”,实现难度低于市场普遍观念,,若现有发审节奏保持稳定,新股市场有望尽快迎来“即报即审”时代。

退出机制待关注

需指出的是,IPO进入“即报即审”状态也许只是发审工作提速并得到实质性改善的第一步,而对应的市场预期,显然也会给审核工作带来新的压力。

21世纪资本研究院认为,IPO的“即报即审”大概率将刺激更多企业试图抢抓IPO红利窗口,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也会快于以往,而与之伴随的是监管加严和对质量要求的不放松,以及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的可能。

事实上,当前IPO的一些审核环节仍然有进一步优化的可能性。21世纪资本研究院在与部分接近监管层的中介机构人士沟通时获悉,当前监管层对IPO过程中的多次反馈意见问题有所关注。

“监管层关注到过去IPO审核过程中反馈次数过多的问题,其实这个也是目前存在的一个情况,这个就像论文答辩,因为每一次反馈意见都有周期,相当于变相地延后了进入初审等环节的进度。”上述深圳地区投行人士表示,“市场也有意见讨论提出,能不能尽可能地减少反馈次数,把许多问题都集中在1-2次反馈中。”

“目前一次反馈意见的几乎没有,多数还要2-3次乃至更多,而且这个次数是没有上限的,理论上只要发现了问题就需要持续的反馈和回复反馈意见,将相关问题厘清”上海地区一家券商保代表示。

在市场看来,希望未来在抓好IPO质量的大前提下,进一步优化IPO审核的意见反馈等环节的流程。

另一个需要关注的是退市机制执行强度的变化。在拟IPO、IPO企业数量激增、重组新政下的借壳上市审核趋严后,资本市场容易呈现出阶段性的“进速大于出速”的状况;而上市公司数量增加的同时,整个市场能否在加快发审的同时,通过强化退市机制和退市执行力度,来进一步扶优限劣,仍然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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