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盘点遭伪富豪玩弄的苦情女星

发布时间: 2014-06-04 14:12:40

      娱乐圈女星削尖了脑袋哭着喊着要嫁富豪,但是真正的富豪又有几个呢,倒是伪富豪们纷纷登场,于是乎女星们就悲摧了:

黄梓琪

      邓建国和黄梓琪的老少恋及婚礼闹的沸沸扬扬,邓建国因赖债被刑拘15天,面对执法干警,“炒作大王”再也HIGH不起来了,最要命的是案件发生后,法院马上就对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结果在各个银行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只有18667.56元。

      而之前邓建国在番禺买的地早就被其他法院查封了,广州中院只能对邓建国和巨星影业名下的南村镇、大石镇的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巨星影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早已经变更为邓凯。邓建国的小娇妻黄梓琪悲摧了,如花似玉的青春白白送给了糟老头子,这也是警示青春美女们,用青春换金钱是行不通的。

贾静雯

      当年,贾静雯不惜放弃了如日中天的演艺事业并且未婚先孕嫁给了所谓的富豪孙志浩,一度引起了娱乐圈的极大反响,让许多女星无不为之羡慕嫉妒恨。然而时隔两年,随着两人离婚、争夺财产、夺女等大战打响后,就有媒体爆出,孙志浩根本不是什么大富豪,最多只是一个会英文的海龟而已,贾静雯被这个假富豪忽悠后,不仅丧失了大好的演艺前途,而且还陷入了离婚的官司大战,够悲摧的。

孟广美

      作为娱乐圈里出了名的性感名模,孟广美曾经一度十分受各大富豪的垂青。但孟广美却缺少慧眼,恰恰选中了一个吃软饭的假富豪。自己赚取的几千万人民币最终被自己养着的外籍假富豪骗了精光,耽误青春又浪费金钱的孟广美一度受伤到神志不清,令人同情。

刘涛

      刘涛的丈夫,也就是京城四少之一的王珂根本不是传说中的大富豪,直指王珂绝对不是王石的儿子,最多只是一个小小的企业家,所谓的30个亿、300个亿以及私人飞机都是子虚乌有的,至于他为什么要伪装成富豪,有知情人透露只不过是为了炒作扩大小企业的知名度而已。

章子怡

      2007年,当章子怡与外籍男友ViviNevo相恋后,就开始形影不离,并且戴着鸽子蛋到处大秀恩爱。然后时隔两年,两人就正式分手。后来据网友爆料,来自以色列的ViviNevo根本不是什么亿万富豪,得知自己被假富豪忽悠后,苦不堪言的章子怡立马横下心来便与其分手。

李湘

      当年,被钻石王老五李厚霖相中、以超高姿态嫁入豪门的李湘,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戴着大钻戒,在媒体和公众面前大秀幸福婚姻。可惜好景不长,李湘那边还在努力维持贵妇姿态,这边就爆出老公花心。仅仅相隔两个月后,两人便又高调离婚,速度之快令让人瞠目结舌。当时就有宋祖德爆出其婚姻系炒作,李厚霖只不过是月薪5万的高级打工仔而已。

陈法蓉

      2008年,时年40岁的陈法蓉从陆诗韵手中夺走据称身家逾十亿元的男友朱明后,一心想嫁入豪门的她以为终于找到了归宿。不过,金融危机令朱明欠债累累,还玩起失踪。后来她发现,朱明是假名,原名陈骏的他,早在1997年的金融风暴中便因为欠下数千万元巨款玩过一次失踪。被忽悠后的陈法蓉一度痛不欲生,让人心生同情。据悉,陈骏改名朱明后,一直在冒充富豪与多位女明星交往。

黄奕

      与李湘一样,黄奕的第一次婚姻也仅仅只维持了几个月。在被证实离婚后,黄奕曾回应“我并没有嫁入豪门”,耐人寻味,此话暗指两个人并没有正式结婚,还是暗指姜凯也是伪富豪?后来有爆料称,姜凯的身家已从最鼎盛时的15亿元人民币缩水至1亿元,在娱乐圈里绝对算不上是所谓的富豪,最多只是一个有钱人罢了。

小S

      在高调嫁给许雅钧后,小S不止一次公开大秀恩爱幸福,但随着夜店搂辣妹以及家暴等新闻的轮番爆出,许多网友开始纷纷猜测,苦不堪言的小S只不过是一直在极力假装很幸福罢了。而此前更是有人爆料,许雅钧并非家财数十亿台币的金融界富少,而是医生和律师的儿子,也非外传的在美国出生、念书的华人,而是道地的台东人,小S是被忽悠嫁入假豪门滴。

侯佩岑

      美女主播侯佩岑下嫁给黄伯俊一度是台湾娱乐圈最为关注的明星婚恋之一。但后来有网友爆料,黄伯俊只不过是证券公司的一个打工仔年收入约四十万美金,合台币不超过二千万。算是有钱家庭,但离豪门差太远。而曾经报道的未婚夫家底百亿台币,算是记者报道的一个乌龙事件。还有网友调侃,以他们二人现今的经济水平,可能连豪宅都买不起,又算得上哪门子富豪呢?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