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细数A股九宗罪

发布时间: 2014-09-03 10:13:29

第一宗:熊市之罪

“A股熊冠全球”在股民中早已传为佳话,2007年11月,上证指数从6000多点激流而下,一直跌1600多点,而其后的7年时间里,A股依然熊途漫漫,至今仍徘徊在2000点附近。对比A股,美国股市自09年触底以来,一路向上攀升,道琼斯工业指数近期突破17000点大关,再创历史新高。其他外围市场,如欧洲股市、日本股市、韩国股市也都走出了一段不错的攀升行情,A股确实被全球股市远远抛在了后边。

 

第二宗:IPO之罪

不久之前,IPO重启还是股民们的一场噩梦,这几年但凡出现IPO重启之类的消息、传闻,市场无不以暴跌响应。2014年6月以来,A股市场头一次走出了逢IPO重启股市必跌的魔咒,但相信很多股民仍心有余悸。

 

第三宗:虚假信息之罪

上市公司虚假信息肆虐,无数股民嗤之以鼻。2013年7月上海物贸以自贸区概念炒作从3.6元炒到了18.3元,股价翻了5倍之多,等股价涨到顶部,突然又冒出来上海物贸属于虚假自贸概念的利空消息,使整个炒作过程显得滑稽至极。类似这类事件,在A股市场并不少见,某些重大利空之后是股价暴涨,某些重大利好之后却是股价暴跌,股民们就是练就一身火眼金睛怕也难看透其中的内幕。

 

第四宗:财务造假之罪

2013年下半阳煤化工的股民遭受了一场屠戮。由于财务造假被披露,阳煤化工的股价从12元一路跌到只剩4元,股民多年积蓄付诸流水。其他财务造假事件诸如紫光古汉财务造假、紫鑫药业财务造假、绿大地财务造假、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等等,这些都是已经披露的,要是哪个股民不小心投资了这类股票,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第五宗:ST暴涨之罪

新民科技在打成ST股之前,股价从2.79元一路飙升到7.11元,而且打成*ST之后,股价依然居高不下。天威保变业绩暴跌,在打成*ST之前,也经历了一段暴涨行情,类似的股票层出不穷,使人唏嘘不已!

 

第六宗:扎堆重组之罪

上市公司的重组向来是突如其来的事情,这点并不稀奇,但几百家上市公司扎堆停牌重组,怕是全球股市的奇闻了。这些上市公司都怎么了?怎么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在一个时间点上重组了?难道都有重大资产整合、调整的安排?这其中的故事怕是很多人心知肚明。

 

第七宗:讲故事之罪

不得不说,A股的上市公司都太会讲故事了,而且都讲的非常有节奏。2013年6月份股市大跌之际,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无故事可讲。7月-10月,突然大批故事涌现,自贸区、蓝宝石、手游、智能电视、智能冰箱,商业连锁O2O……一堆故事轮番着讲,等11月以后大盘扭头向下,一切故事就又都消失了,好像创新啊、技术研发啊、新产品啊之类的都没有了。而今年6、7月份以来,大盘开始有起色,故事又开始活跃了,什么沪港通、稀土永磁、海洋战略、军工、智能穿戴等等,说实话,很多老股民对A股的故事已经有点疲了。

 

第八宗:明星股东之罪

要说想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但A股的上市公司却有大批明星跻身股东之列,让人十分意外。这些唱歌的、演戏的、写书的怎么都成了企业的股东了呢?黄圣依入股巨力索具,余秋雨入股徐家汇商城,冯小刚、张纪中、李冰冰、罗海琼、张涵予、黄晓明入股华谊兄弟,郭冬临入股中电广通……可以说,明星们玩股票的热情,比起我们的散户朋友们大得多了。

 

第九宗:企业转型之罪

A股的上市公司有种非常奇妙的现象,就是你不知道它到底是干嘛的。三普药业原本是做医药的,改名成远东电缆后,就转型成做电缆的了,这两个行业好像没一点关系。浪潮软件以前叫泰山旅游,转个行业之后股价就真的暴涨起来了。还有一些上市公司,随便收够个什么公司,行业、题材就华丽的大转身了。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