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理财秘籍:钱少更要“理”

发布时间: 2014-10-15 13:04:39

不少人因为钱少且收入低,觉得自己没有钱来理财,其实越是这样,越要重视理财,如此方能成为有钱人。不过对钱少收入低的人群来说,在理财的时候,需要更加谨慎,毕竟其抗风险能力较低。

建议一:积极攒钱。“收入少,消费却不少……”这是目前大多数低收入家庭所面临的问题。

要获取家庭的“第一桶金”,首先要减少固定开支,即通过减少家庭的即期消费来积累剩余,再用这些剩余资产进行投资。

其实,低收入家庭可将家庭每月各项支出列出一个详细清单,逐项仔细分析。在不影响生活的前提下减少浪费,尽量压缩购物、娱乐消费等项目的支出,保证每月能节余一部分钱。

以住房为例,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置业的首要原则是“量入为出”,以安居为标准,切忌贪大求豪华,尽可能压缩购房款总额。

可考虑先买一套面积比较小、价格相对便宜的二手房,今后通过置换,“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会比直接购买新楼轻松一些。

建议二:善买保险。重病住院,动辄就是几万元乃至十几万元。一场大病,就可以让家庭倾家荡产甚至负债累累。

因此,低收入家庭在理财时更需要考虑是否以购买保险来提高家庭风险防范能力,转移风险,从而达到摆脱困境的目的。

建议低收入家庭选择纯保障或偏保障型产品,以“健康医疗类”保险为主,以意外险为辅助。特别是对于那些社会医疗保障不高的家庭,比较理想的保险计划是购买重大疾病健康险、意外伤害医疗险和住院费用医疗险套餐。

如果实在不打算花钱买保险,建议无论如何也要买份意外险,万一发生不幸,赔付也可以为家庭缓解一些困难。考虑到低收入家庭收入的很大部分支出都用于日常生 活开支和孩子的教育方面,保险支出以不超过家庭总收入10%为宜,而保险的侧重点也应该是扮演家庭经济支柱角色的大人,而不是孩子。

建议三:慎重投资。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薪水往往较低,经不住大亏,因此,在投资之前要有心理准备,首先要了解投资与回报的评估,也就是投资回报率。

要基本了解不同投资方式的运作,所有的投资方式都会有风险,只不过是大小而已,但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安全性应该是最重要的。

投资什么,除了看投资对象有无投资价值外,还要看自己的知识和专长。只有结合自己的知识专长投资,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建议四:基金定期定投,巧选高波动基金。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法相比等分额投资法,优点在于在高位买入较少份额,而在低位买入较多份额,从而实现更低的平均成本。正因此,越是波动性高的基金,越适合用定期定额投资。

选对定投日期很重要。一般来说,目前大多数定期定投的实践者都是采用每个月一次定投的方式。当然,伴随各家机构的定投平台的不断进步,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机构可以实现按周乃至按日来进行定投。

利用基金转换。许多执行定期定额投资的投基者,往往会选择将富裕的资金存放在货币基金之中,待定投执行日前赎回,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定投。如此操作手 法麻烦不说,而且因为货币基金赎回和定投之间的时间差,还会损失1天甚至更多的货币基金收益。其实,很多基金定投平台不但支持定期申购,还支持定期转换功 能。你完全可以设定为每个月将若干金额的货币市场基金定期转换为你打算定投的基金。如此既免去了手工操作的麻烦,而且也可以实现当日成交,避免了资金的闲 置。当然,上述方法的前提是两个基金必需隶属于一家基金公司,而且认购平台支持定期转换的功能。

巧用价值平均投资法。与定期定额投资相比,价值平均策略关注的不是每月固定投入多少,而是每月我们的资产净值固定上升多少。假设我们可以计划未来每个月基 金市值增加1000元――请注意,是基金市值增加1000元,而非购买1000元基金。第一个月你以1元净值买入了1000份净值,次月股市表现大好,你 买的基金净值变成了1.2元,即你的基金市值变为1200元。若按照定期定额法,下一个月你需要购买的基金数额依旧是1000元,但是用价值平均策略则不 同了,我们要求的只是到第二个月末基金的市值达到2000元,既然现在已经有1200元了,那么我们当月只需要投入800元买入666.67份基金即可。 上述方法虽好,但是遇上市场大跌必须大幅度加大定投的金额。

封基也可做定投。虽然定期定投一直为开放式基金所推崇,但其实封闭式基金一样可以进行定投,只不过这需要我们在二级市场上自行操作。相比开放式基金,封闭 式基金因为折价率的原因,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安全边际,而且封闭式基金买卖的佣金也低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用,从而可以实现更低的入市成本。与此同时, 每周封闭式基金公布的净值与市价比较,我们也可以方便观察封闭式基金溢价率的变化,并且可以根据溢价率的高低动态调整定投的金额,在溢价率超过30%以上 时多定投些封闭式基金,在溢价率过小(比如低于10%)的时候减持部分封闭式基金。

钱少,不是问题!问题在于钱少人懒。所以,财富增长,需要勤于理财。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