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股市上涨 险资做了什么?

发布时间: 2014-12-11 09:29:10

从11月21日降息后大盘强势走高,到昨日上证综指深幅下跌5.43%,本轮上涨行情波澜壮阔。这波潮起潮落,保险资金做了些什么?

提到险资,近期安邦保险增持民生和招行,生命人寿举牌佳兆业,似乎充当了上涨加仓的急先锋。但是仅看这两家公司,并不能窥见险资持股的全貌。

此轮上涨和杀跌,权重最大的银行股功不可没。谁重仓持有银行股?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保险资金。8万亿保险资金,以10%比例即8000亿元投向了股市,这笔投资会否被大量配置在银行股身上?

保险资金和银行股的恩恩怨怨,可向前追溯多年。2008年至2012年,保险行业因为投资不景气而回吐不少利润,银行股无功有过,无疑是要记上重重一笔的。历经多轮换股调仓,银行股始终被保险资金当做强债型品种超配。此次农业银行优先股发行,保险公司也积极询价。

在保险投资的逻辑中,把握了银行股也就执掌了A股市场之牛耳,在大行情来临之际,无论如何也能分一杯羹。正是这个逻辑,让险资没有本轮行情的踏空之憾。

牛市扑面而来,保险资金除了兑现往期收益,还做了什么,真的加仓了吗?

从数据上看,今年前10月,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8925.21亿元,占比为10.14%,比9月数字增加超过100亿元,但是剔除同期指数上涨带来险资持股的账面浮盈,加仓迹象并不明显。

据 笔者了解,一些保险公司在此波上涨中已经将近几年的浮亏赚回,今年业绩可高枕无忧。由于险资以追求绝对收益而非高风险收益为目标,因此并无必要追涨,加仓 的动力明显不足。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这为保险投资“以不变应万变”找到了最好的理由。

牛市中,保险公司偏爱地产并未因为行业拐点而改变。不久前安邦保险举牌万科,生命人寿控股佳兆业,掀起一波地产投资高潮。截至今年三季度,地产板块依然排在保险投资的前五位,且增持迹象明显。第三季度保险资金增持的板块还包括生物医药、计算机、传媒、房地产以及食品饮料。

降息以来,四家上市保险公司多次涨停或逼近涨停,昨日又几乎全线跌停。尽管如此,保险板块在12月以来的涨幅仍有20%。此轮上涨背后,除了降息、业绩向好等因素造就之外,险资手中持有的银行股和蓝筹股上涨,导致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收益增加也是上涨的原因。

股市急涨,保险资金尚能自持,但8日晚间债市黑天鹅事件,倒是令不少保险公司坐立不安。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笔者,保险资金持有的债券占比达到四成,其中部分城投债难免被卷入这场债市整顿当中,这或是昨天保险股下跌的主要推手。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