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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清理甄别今日截止 多省现存债务激增

发布时间: 2015-01-05 09:07:46

由于根据地方债处置办法的精神,未来地方政府发债‘只减不增’,所以不少地方财政及其平台公司通过做大现存债务的盘子,为未来发债留下空间,造成了各地政府债务呈激增态势。

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今日汇总至财政部,截至2014年底的政府债务数据即将公布。《经济参考报》援引多省财政部门和城投公司人士表示,地方在上报数据时倾向于做大现有债务的盘子,致使从上报的结果看,近期政府债务激增。同时,多地城投公司上报两套债务数据,这两套数据最大相差30%。

按照此前财政部下发的《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5年1月5日前将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上报财政部。

财政部表示,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清理甄别工作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具体牵头、部门单位各负其责。

地方财政及其平台公司在上报债务时则面临两难。一位地方财政局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表示,

一方面,根据地方债处置办法的精神,未来地方政府发债‘只减不增’,所以此次上报的债务量应尽可能的多,为未来发债争取更多空间。

另一方面,未来地方政府自行发债配额肯定和政府信用挂钩,而政府信用又与债务率密切相关,因此地方政府又希望把债务率控制在一定限度内,若上报债务过多,突破风险警戒线,将更加麻烦。

经过权衡与抉择后,多地还是倾向于通过做大现存债务的盘子,为未来发债留下空间。因此这就体现为各地政府债务呈激增态势。

此外有人士表示:“此前审计署进行债务审计时,地方政府倾向于少报债务,2013年6月之后主要在财政部系统内进行分类上报,非硬性要求,所以有漏报情况发生。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此次债务甄别后政府债务数据激增。”

江苏省某地方城投公司的高层向《经济参考报》表示,该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务必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报各自的地方债务甄别处置结果,目前该市已如期上报。

鉴于担责等因素考量,自己所在的平台公司上报了两个数据。一是按照国务院43号文以及财政部有关《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方法》等文件要求而甄别的地方债务数据;另一个是平台公司所认为的真实的债务量。”

他表示,目前这两个数据相差30%左右。

在当前政策走向还不太明朗的情况下,多家城投公司私下探讨决定,按上述方式报两个数据,这样一来也不会承担瞒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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