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期权首秀542个账户博弈 个人机构二八开

发布时间: 2015-02-10 10:16:50

作为一个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期权的推出,对于A股市场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期权是一个全新的投资品种,同时是一个复杂的金融产品,这样的产品出现在一个热衷“炒新”和常见不理性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的刻意低调和冷处理,颇见苦心。

  无论无何,期权来了,A股会否开启专业化时代?

  随着期权的正式上市,这种交易机制将逐渐被投资者熟知,2月9日,国内首只私募备案制的场外私募期权  2月9日,中国资本市场迎来历史性的一刻,股票期权正式登场!虽然目前标的只限于上证50ETF,但意义在于一个全新衍生品的诞生,标志着A股市场跨入了“期权时代”。

  股票期权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还是个新兴事物,因此,期权登场首秀自然备受关注。投资者对其上市首日的交易特征充满疑虑和期待,如各合约的流动性如何,隐含波动率是否稳定,盘口的买卖价差是否合理,日内是否存在显著的套利机会等。

  首日运行平稳

  据上交所2月9日盘后披露的数据,当日期权市场总成交量为18843张,其中认购期权11320张,认沽期权7523张;权利金成交额0.287亿元,成交名义价值4.318亿元;全天未平仓合约数11720张。

  申万宏源(行情,问诊)证券具体统计,四个到期月份合约分别成交1.22万张、0.35万张、0.16万张和0.16万张。成交分布来看,50ETF期权3月合约日均成交量最大,9月合约日均成交量最少。

  同时,截至收盘,上证50ETF期权共持仓0.87万张,其中认购和认沽分别持仓0.49万张和0.37万张,四个到期月份合约分别持仓0.44万张、0.19万张、0.11万张和0.12万张。

  最活跃的上证50ETF认购合约是“上证50ETF购3月2.20”,共成交2501张,最活跃的50ETF认沽期权是“上证50ETF沽3月2.20”,共成交1674张。

  “整体交易平稳,基本符合预期”,是上交所及众分析机构对股票期权上市首日表现的总体评价。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首先投资者参与较为理性。数据显示,当天共542个账户参与期权交易,其中个人投资者492个,机构投资者50个。对冲前成交持仓比为1.61,对冲后成交持仓比为2.17,均低于美国期权市场和中金所股指期货市场的10倍水平。

  其次,定价较为合理。当天期权实值合约价格均高于虚值合约,远月合约价格均高于近月合约,未出现价格倒挂现象;各合约的价格虽于盘中出现波动,但其波动的频率与幅度均属于期现紧密联动的正常表现。

  齐鲁资管董事长章飚盘后也指出,上证50ETF期权上市首日运行平稳有序,认购期权隐含波动率波动范围基本在30%-38%,认沽期权隐含波动率波动范围在36%-39%,变动幅度不大。与当年股改权证上市的情况相比,基本没有非理性炒作的行为。

  “这得益于交易所的投资者教育和制度设计,未来希望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能有更多的投资者可以参与其中。”章飚说。

  做市商功能凸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由于试点初期期权门槛较高,获得交易资格的投资者相对较少,且目前持仓限额较严,50ETF期权上市首日的成交量相比仿真交易时有所下降,但市场普遍认为还是符合此前预期。

  据上交所2月9日披露,当日期权交易的投资者构成主要分为个人投资者、证券公司自营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个人与机构的成交占比分别为19.8%和 80.2%,机构投资者占据主流。

  数据还透露,个人投资者的交易类型主要可分为买入期权、卖出期权和备兑开仓三类,其交易行为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点:一是买入期权行为显著多于卖出期权,买入期权占比56%;二是买入认购期权的行为显著多于买入认沽期权的行为,买入认购期权占买入期权比重为68%。备兑开仓占总卖出开仓的比重为15%。

  目前8家券商取得了做市商资格。2月9日收盘后,广发证券(行情,问诊)在点评报告中“肯定”了期权上市首日做市商的作用。指出做市商在维持流动性方面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各家做市商在提供买卖报价时,价差控制比较稳定,基本符合上交所对做市商报价最大价差的要求。

  “期权全天套利机会数量在上午10点20分左右达到最高,而下午则逐渐消失。正是由于做市商的作用,使得套利机会出现的次数及维持的时间较为有限。”广发证券分析人士表示。

  上交所也认可做市商在流动性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期权上市首日,大部分做市商的合约覆盖率和参与率都十分理想,总体来看,买卖价差普遍在2%-3%之间,最大合约价差也仅有5%左右。

  同时,做市商在每个合约各价格档位上的充分报价为市场提供了足够深度,有效引导了合理报价。据悉,在开盘集合竞价及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各做市商都有充分参与,报价无论是在最小报价数量还是价差方面都很好。

  积极作用受认可

  盘面显示,2月9日,50ETF期权各合约都曾出现过平价套利机会,方向以反向套利为主,但持续时间均较短,最大套利在扣除费用后预计收益率也不过1.35%。

  不过,上交所认为,50ETF期权对提振当日现货市场信心起到了积极作用。上周末市场出现了较多利空消息,特别是证券公司禁止代销伞形信托、监管部门重申两融业务准入门槛等,市场普遍预期本周一大盘将出现一定幅度的调整。但从实际情况看,全天上证综指收涨0.62%,上证50指数上涨1.79%,涨幅远超过上证综指。

  另一表现是,当日,反映投资者对标的证券市场预期的认沽认购比指标为0.66,低于“1”即表示对市场看好,这也与当天上证50ETF上涨趋势一致。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分析人士2月9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期权的正式推出直接利好蓝筹,上证50ETF期权试点开启之后,若交易趋向活跃,那么基础产品交易亦会被带动起来,从而带动蓝筹股代表的沪深300成分股估值提升,券商板块有望成为最大受益者。

  而事实果然如此,期权上市首日即对券商股起到了不小的提振作用。2月9日,券商股整体表现强劲,悉数收红,平均涨幅5.35%,带领保险等其他金融股也纷纷大涨。

  有市场人士预期,50ETF期权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上交所肯定会扩大期权标的范围,如180ETF、跨市场ETF、行业ETF等。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还认为,期权上市可能会掀起公募、私募基金产品设计开发的小高潮,同时丰富基金产品的持仓结构和投资策略。汇添富基金经理赖中立2月9日透露,对于量化基金来说,期权的推出或将使其进入黄金时代。

  而利得财富宏观经济研究员谈佳隆表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目前不少高净值、超高净值客户也有了对衍生品类产品的需求,虽然该公司还没有参与,但是未来一定会参与该类衍生品的研发。

  还有私募人士表示,随着期权的正式上市,这种交易机制将逐渐被投资者熟知,2月9日,国内首只私募备案制的场外私募期权产品已经上市。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