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土十条”即将出台,媒体解读关键词与概念股(08/04)

发布时间: 2015-08-04 09:57:45


【每日经济新闻】环保部明确“土十条”即将出台 36亿专项资金示范治理重金属污染

8月3日,环保部网站发布2015年上半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综述,上半年四项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均超过序时进度。

环保部称,继“大气十条”、“水十条”发布后,“土十条”也即将出台。同时,今年中央下达3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30个重点区域重金属治理和37个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届时,三大领域的污染治理顶层设计方案将完备,环境质量改善受期待。

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三个‘十条’,是本届政府在环保领域做的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预计2020年,也就是‘十三五’可能出现污染物排放拐点,2030年才能出现环境质量的拐点。”

关键词1.减排

十二五总任务或超额完成

污染物总量减排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和重要手段。

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分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

随后,各地和中央企业2015年年度减排计划纷纷出台,时间过半,减排成绩也面临“年中考”。

经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初步测算,2015年1~6月,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2%、3%、6%以上。

对此,环保部认为,上半年,各地节能减排力度持续加大,四项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均超过序时进度。今年的减排任务和“十二五”总任务有望超额完成。

环保部称,目前,公众感受到的环境质量与公布的数据仍然有差距,将总量减排工作与环境质量改善有机结合,防止出现“两张皮”,是今后总量控制工作的方向。

造成数据和感受之间有差异涉及的问题较多,骆建华认为,今年上半年环保部门在减排中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并不能说明污染物的总量减少了,因为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这一块仍不清楚,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是相对量而不是绝对量。另一方面,确定的减排指标并不是影响环境质量的完备指标,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类型较为复杂。

关键词2.土壤污染加强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今年1月,时任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已经为2015年的环保工作定调,2015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要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以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的实施为载体。

在大气治理方面,2015年,中央财政拟划拨1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截至目前,已分两批拨付106亿元。治气半年“成绩单”显示,三大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实现了大幅下降。其中,京津冀同比下降22%,长三角下降16.2%,珠三角下降20.5%,74个重点城市平均下降17.1%。

水污染防治上,水十条正式出台,围绕水十条的推进、落实,环保部进一步出台了技术指南、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目前,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

相对于大气和水,直接关系“舌尖”安全的土壤污染问题更容易触动社会的敏感神经。

环保部明确,“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发布后,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出台。

环保部介绍,针对我国耕地特点和复杂成因,在加强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今年中央下达重金属专项资金36亿元,支持30个地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治理和37个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关键词3.十三五规划更多污染物或入减排指标

环保部介绍,治污是一场持久战,谋划新一轮治理成为下一步工作的又一重点。目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蓝图正在抓紧制定中。

环保部透露,目前,环保部已起草完成了“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思路方案,初步提出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制,实施分区域、分行业差别化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总量的时空精细化减排管理的总体思路。其中纳入国家约束性指标的主要污染物和削减比例等内容,已作为“十三五”环保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建设的内容报送国家发改委。

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环保规划有望将更多的污染物纳入国家约束性减排指标。同时,还将选择1~2个流域开展总氮、总磷总量控制试点。

骆建华说:“我个人预计,2020年,也就是‘十三五’可能出现污染物排放拐点,绝大多数的污染物排放绝对量也都将出现下降,2030年可能出现环境质量的拐点,也就是水、空气等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到2030年,大气、水等领域已经经过了三四十年的治理了,应该到了好转的时期。”骆建华说。

污染物排放5年后现拐点

继“大气十条”、“水十条”发布后,随着“土十条”即将出台,三大领域的污染治理顶层设计方案将完备,环境质量改善受期待。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表示,预计2020年出现污染物排放拐点,2030年才能出现环境质量的拐点。


【证券时报】土十条”即将出台 三主线掘金概念股

8月3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上半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综述。文章提到,继“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发布后,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出台。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蓝图正在抓紧制定中。“十三五”环保规划有望将更多的污染物纳入国家约束性减排指标;还将选择1-2个流域开展总氮、总磷总量控制试点,“十三五”期间,减排治污仍是重头戏,市场巨大。

东吴证券认为,国家对环保行业的定位是支柱产业,从这个层面,目前上市公司大都在数十至数百亿市值,数亿到数十亿收入,体量与目标极不匹配,长期有望诞生十倍公司。

分析认为,随着土壤修复政策的推进,集设计与施工于一身的全能型企业将迎来市场发展机遇,如永清环保和高能环境。永清环保隶属于湖南省,直接受益于《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先后获得怀化、株洲等多个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永清环保和高能环境均在2013年我国土壤修复披露的16个项目中中标,其中,永清环保中标3个项目,合计金额为9300万元;高能环境承接的“郧县含铬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金额为13369.5万元。

在土壤修复专业技术领域,铁汉生态以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设为着力点,立足于边坡修复、水环境生态修复、场地修复和污染土壤修复等主题。

此外,金属污染检测企业也有望借政策东风逐步贡献业绩。环保监测仪器行业龙头聚光科技已获得6项土壤检测专利。天瑞仪器作为国内分析检测仪器龙头,荧光光谱仪产品主攻元素含量检测,重金属相关产品主攻大气、水和土壤中的重金属分析监测。华测检测是市场上目前唯一一家纯民营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业务涵盖污染源场地调查及土壤、泥地、固体废弃物检测。现建立华南检测基地、扩大监测业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证券时报)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