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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机制今日结束征言 解读(09/21)

发布时间: 2015-09-21 09:29:50

今日(9月21日),熔断机制征求意见就将结束。不久后,熔断机制或许将正式进入A股市场。

9月6日证监会表态将研究关于资本市场的熔断机制,次日上证所、深交所和中金所即发布熔断机制征求意见稿,如此快速地推进一项政策,在资本市场较为少见。因此,许多市场人士预期熔断机制将快速推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的9月14日,大盘仍然出现了“千股跌停”的景象。一位私募人士向记者表示,熔断机制应该很快会推出,其对目前抑制过度投机会有一定作用,不过总体来讲,触发熔断条件仍是小概率事件,对于实际操作影响有限。

21日征求意见结束

9月6日晚间,证监会表态将研究关于资本市场的熔断机制。次日,三大交易所发布公告称,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具体来看,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14时30分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以及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暂停交易至收市。

值得一提的是,据上述公告,征求意见稿将在今日截止。对于推出熔断机制的初衷,上述公告中指出,是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风险,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前段时间,千股跌停、千股涨停、千股涨停到千股跌停、千股跌停再到千股涨停各种奇观多次在A股市场上演,大涨大跌似乎已成常态。即便在9月7日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熔断机制基准指数沪深300依然出现了3次大幅波动,并有一次达到了触发熔断机制的条件。

据记者统计,6月15日至今,A股市场出现了很多次单日暴涨暴跌的现象,一共有20个交易日可以触发熔断,其中6个交易日因为上涨,14个交易日因为下跌。

此外,在9月7日熔断机制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市场同样出现几次大幅波动,沪深300指数在9月14日、15日连续两日最大跌幅超过4.5%,逼近5%熔断阈值;9月16日则在尾盘暴力拉升下,沪深300涨幅超过6%,触发5%熔断阈值。

一位北京地区私募人士表示,熔断机制推出是大概率事件,并且应该很快会推出,其对目前抑制过度投机会有一定作用。

私募:操作影响不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其实在市场出现连续大跌后,有关推出熔断机制的声音便开始在出现,但是在9月7日熔断机制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市场对于熔断机制的争论进一步加剧。

随着征求意见截至日期的到来,熔断机制或将在不久后正式在A股推出。当然,对于投资者来说,熔断机制会如何影响实际操作才是其关注重点。

上述私募人士表示,熔断机制的推出,对于实际操作影响应该大不。首先,触发熔断的条件依然是小概率的事件;其次,在熔断机制存在的情况下,当上涨或者下跌到一定程度后,市场本身会有一些收敛,因为大家知道到达那个值后会停,而对于第二天的情况也并未掌握,到达5%或者7%时,一些投机盘或者临时起意的投资者或许就会放弃操作,所以熔断机制在局部上还是起到了对于过度投机的抑制作用。但是还有一点不确定,就是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相互影响关系。如果股票市场触发熔断,那么股指期货市场也相应暂停交易,但是股指期货市场可能用比较少的资金就会撬动比较大杠杆,这方面也要继续观察后续是否有进一步的细则。不过总的来说,目前缺乏经验,所以更多还是要看后续市场的表现。

虽然私募表态较为乐观,但是对于目前市场而言,由于沪指权重股众多,沪深300跌幅一般低于深证成指。从数据可以看出,9月14日、15日和16日连续三日深证成指当日偏离幅度均超过5%,9月14日更是再现了千股跌停的局面,可见小盘股居多的深市指数波动比沪深300指数更大。在熔断机制推出后,是否会对投资者对于小盘股的操作产生影响依然值得关注。

征求意见今日将结束 熔断机制正从传说走进现实

“熔断”,成为9月的市场热词。这个诞生于美国资本市场的交易机制,在6.15股灾后被国内业内人士千呼万唤。但9月7日晚沪深交所、中金所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后,业内对熔断机制的各种讨论就没有停止过。就此,本刊记者也分别采访了市场交易人士、机构分析人士以及学院派的研究人士,虽依然利、弊各执一词,但更多的专家学者还是建议以理性的思维去看待熔断机制。而且分析人士也表示,9月21日征求意见结束后,熔断机制将逐步从传说走进现实。

熔断能熨平市场大起大落

6.15股灾后,对于A股市场引入熔断机制的呼声越来越高,而建议推出的原因就是熔断机制能熨平市场的大起大落。对于9月7日推出的熔断机制征求意见,就被市场正面解读为,监管层向投资者传达了其努力完善证券市场基本制度的积极信号,维稳市场意图明显。多位专家和学者也是对此力挺。

在熔断机制的征求意见和通知中显示,拟在保留个股现有涨跌停制度的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征求意见稿》显示,沪深300指数将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分别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一次。数据统计发现,从6月15日的5178点到9月18日,一共有20个交易日日内波动超过5%,按征求意见就可因沪深300触发熔断机制,其中6个交易日因为上涨,14个交易日下跌。

“熔断是在交易过程中临时性的过渡性措施,给投资者一个时间来确认当前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并重新审视自己的交易行为是否理性。国外成熟资本市场过往的经验也证明其能够起到抑制过度投机。现在推出熔断机制恰当其时,反映了监管层对现行制度的反思与重建。”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教授告诉本刊记者。

目前A股市场实施个股10%涨跌幅限制。而在当前实施熔断机制的欧美证券市场上,绝大多数是没有个股涨跌幅限制的。外滩云财富产品经理王宫向记者表示:”熔断制度的设定,特别是存在熔断至收市的情况,实际上较目前更进一步地限制了市场的波动,不利于市场的价格发现。当遇到股灾发生时,投资者竞相抛售,可能加剧指数连续跌停(熔断)的天数,这会导致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恶化。

然而,作为学院派的专家刘纪鹏却表示:“暴涨暴跌行情中就应该抑制过度交易减少市场波动。在一个大起大落巨幅波动的市场中,不应该再追求流动性,流动性过大不是什么好事。”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也认为:“为了达到稳定市场牺牲部分流动性是必然的,这不会诱发流动性危机。况且,7%的熔断阀值是在极端条件下才会启动。目前市场已经基本调整到位了,沪深300指数下跌7%再度频繁发生的可能性很小,甚至一年内都不太容易见到。”

5%的阈值最具争议

征求意见稿中,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14:30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暂停交易至收市。9月16日,市场出现千股涨停,沪深300在14:41涨幅超过5%,如按照征求意见的《通知》,就已经触发熔断机制而暂停交易至收市。所以,征求意见中设置的5%的阈值是否合理引起了各方热议。

市场观察人士贺宛男女士告诉本刊记者:“意见稿中提到14:30及之后触发5%熔断暂停交易至收市,这一条值得商榷,5%这个阈值设置导致熔断频率太过头。当天交易时间也缩短了,管得过死,市场死气沉沉也不易于释放流动性。”

刘纪鹏也直言:“如果让我对意见稿提出建议,这个5%的上涨熔断就应该取消,仅对5%的下跌实施单向熔断更为合理,因为眼下要消除投资者的恐慌情绪,防止恐慌性的抛售。当下我们对中国的股市应该有一个理性的判断,4000点要远比2000点更合理,当务之急不是防止上涨,而是防止暴跌。所以,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应该让5%的阈值仅限制其单边向下发挥作用,而不应该限制5%的单边向上发挥作用。”

而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告诉本刊记者:“5%的阈值是基本合理的。14:30之后触发5%的熔断,对流动性影响较小。如果去掉5%的阈值限制,那仅有极端条件下才能触及7%阈值的限制,那熔断机制就纯粹是一个摆设了”

勿指望熔断解决根本问题

9月14日,A股市场再现千股跌停。然而,并未达到正在征求意见中的指数熔断机制的触发条件。继而有观点认为,即便A股实施熔断机制,对防止千股跌停局面也无能为力。李大霄表示:“周一的市场出现千股跌停主要是因为部分个股估值仍高,有价值回归的需求。”他同时认为,引入熔断机制并不意味着市场就不会出现千股跌停的现象,注意区分10%是针对个股而指数熔断针对沪深300指数这二者的区别,不少人对此还存在误解。

而市场中关于指数的熔断和个股的涨跌停仍有不少讨论。关于要实行指数熔断机制,则要改革个股涨跌停板制度的声音也不在少数,王宫就认为:“熔断与涨跌停板不应该共存。熔断制度是为了在市场大幅单边波动中让投资者可以有暂时冷静的机会,从而让市场充分而理性地发挥价格发现的功能。毕竟在二级市场,投资者炒的是个股,而不是指数。千股跌停的局面给投资者带来的伤害依然没有解决。”

此外,沪深300指数推出熔断机制,势必会影响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股票市场实行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的熔断机制下,考虑到期货和现货的联动效应,沪深300期货完全可以与现货市场保持一致。

在此前的8月24日,美股开盘前股指期货大跌,最终触发“熔断”,美国三大交易所股指期货均暂停交易。在美股触发熔断之后,从数据看市场波动有所下降。而且从国外的实践来看,熔断机制的确能够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针对国内即将推出的熔断机制,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最近就曾表示,“熔断机制对于突发事件能够起到冷静作用,但熔断机制只能解决中国股市短期、应急的问题,不能指望其解决根本、长期的问题。”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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