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王石抱大腿,“谁的万科”现新变局

发布时间: 2016-03-14 09:45:41

合纵连横——这一兴起于战国时期的军事、外交策略,在两千多年后的资本市场商战大片“宝万之争”中,再次得到了应用:面对着“宝能系”咄咄逼人的夺权攻势,万科及其管理层在与安邦保险“结盟”之后,如今又欲借道资产重组,将经营、价值理念相近的深圳地铁集团纳为战略盟友,加之多年来对万科管理层始终给予默默支持的华润,万科管理层阵营的实力无疑得到空前壮大,“多家抗宝”的局面似已形成。

万科重组底牌渐露,被外界看成“野蛮人”角色的宝能系同样面临抉择:以拿下万科控股权为目的,宝能系前期已消耗了数百亿资金,其中不乏以资管计划方式所借入资金。相较于宝能系前期的持续追高买入,反观深圳地铁集团在本次重组中则计划向万科注入400亿-600亿元资产,并有望取代宝能系成为万科新的第一大股东。因此,对宝能系而言,若在日后的股东大会中放行本次重组,那么其“控股万科”大计将基本宣告流产;若日后其投出反对票对本次重组设障,后续是否还有充足的资金弹药以及现有持股潜在的“爆仓”风险则是其亟需考虑的问题。更何况,万科方面盟友众多,即便宝能系否掉本次重组,其最终能否控股万科也充满了未知数。

显然,宝能系针对本次重组的利弊权衡,将决定“宝万之争”的最终走向。

深圳地铁集团浮出水面

在A股股票停牌近三个月之后,万科筹谋许久的资产重组事项日前终获实质性进展。万科昨晚公告显示,公司3月12日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内容,万科将在本次重组中购买深圳地铁集团下属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由此实现地铁集团部分优质地铁上盖物业项目资产的注入。

进一步来看,双方本次交易对价初步预计在400亿-600亿元之间,具体交易对价以独立第三方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在此基础上,万科拟采取以向地铁集团新发行股份为主,如有差额以现金补足的方式收购地铁集团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记者注意到,就在万科昨晚发布合作公告的同时,深圳市地铁集团官网同步发布了双方合作的新闻。资料显示,深圳地铁集团是深圳市属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承担深圳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目前净资产1503亿元,总资产2411亿元。秉承“建地铁就是建城市”理念,深圳地铁集团依托快速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通过轨道交通上盖运作物业开发,目前已拥有地铁上盖物业开发项目10个,分布于前海蛇口自贸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以及福田、龙华等深圳市各重要发展区域,总建筑面积约500万平方米,产品涵盖住宅、商业、写字楼、酒店等多种业态,均为大规模城市综合体项目。

早在去年12月末重组方向尚未明朗之际,本报便指出万科的交易对手方应是认可王石、郁亮经营理念的产业资本,如今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印证了这一点。万科和地铁集团通过本次合作将共同实施“轨道+物业”的发展战略,且未来随着地铁线路的延伸,万科将有机会以合理价格获得源源不断的开发资源,化解解决核心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而在资本层面,地铁集团的入股也将对万科股东结构带来重大改变。

在上述背景下,双方对本次合作都予以高度重视。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总裁郁亮以及深圳地铁集团董事长林茂德均出席了当日的合作签约仪式。林茂德称本次与万科的合作是深圳地铁集团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战略导向。

作为万科的灵魂人物,王石则在现场表示,深圳地铁集团“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创造价值、共同分享成果”的企业价值观与万科的合伙人理念十分契合。“我们相信,在相近的愿景和价值观引领下,双方的长期合作将为深圳这座城市贡献更多的力量,也开启我们双方更加美好的明天。”

宝能系面临两难抉择

同样针对公司股东(或潜在股东),王石对于深圳地铁集团的上述表态,与其此前对宝能系的态度无疑构成了强烈反差。回想去年12月中旬宝能系增持万科步入高潮之际,王石曾高调发声称不欢迎宝能系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核心理由则是宝能方面信用不够,能力不够,运作太激进,不守规则。

再看万科本次与地铁集团的合作,除在产业层面形成优势互补外,万科的另一目的即是通过此番引援,在资本层面进一步对抗乃至震慑宝能系。

目前,宝能系合计持有万科24.26%股权,从而以26.81亿股的持股规模位列第一大股东。而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深圳地铁集团旗下资产将作价400亿-600亿元注入万科,且万科支付对价主要以向地铁集团新发行股份为主。在此背景下,尽管增发价格未定,但若以万科A股股价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90%作为发行价参照标准(16.71元/股),那么按注入资产下限计算(不考虑支付现金份额),深圳地铁集团将可获得约23.94亿股万科增发股份;而取中间值500亿计算,其对应获得增发股份规模则将达到29.92亿股,进而超过宝能系,成为万科新任第一大股东。

显然,本次重组的实施将极大稀释宝能系持股比例并降低其话语权。由于万科本次资产重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若宝能系放行本次重组,则意味着其放弃了对万科控股权的争夺,前期的高价购股行为也不再有意义。由此来看,宝能系未来投出反对票似乎更符合自身利益。

不过,即便本次重组未能实施,宝能系当前持股比例仍不足以助其夺权。鉴于其在前期举牌过程中已动用了大量杠杆资金,是否有充足弹药支撑后续增持也是考虑要素之一。不仅如此,据记者计算,宝能系前期用于增持万科的七大资管产品的整体平仓线水平应在14.72元左右,但由于西部利得(起始规模75亿元)和泰信(37.5亿元)旗下资管产品是后期建仓,其持股成本应高于上述平均成本。由于万科A股恰在股价高位时停牌,且停牌后股指大幅下跌,因此,若万科重组未果复牌补跌,宝能系或面临个别产品爆仓的风险。可做参考的是,在宣布筹划资产重组后,万科H股已先于A股复牌,最新股价为18.32港元,折合人民币约15.33元。

另值得一提的是,除深圳地铁集团外,万科似乎也在接洽其他盟友。根据公告,公司目前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除与地铁集团继续谈判之外,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面对着万科实施的“合纵连横”策略,宝能系的进退选择引人关注。

万科去年销售额再创新高

在A股众多上市房企中,宝能系百亿资金砸向万科显然不是随意之举。

在披露重组进展的同时,万科2015年年报也于当天正式亮相。数据显示,万科2015年实现销售面积2067.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61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3%和20.7%,在全国商品房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上升至3%。无论销售金额还是市场占有率,都创造了行业有史以来的新纪录。

在经营业绩方面,万科去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955.5亿元,同比增长33.6%;实现净利润181.2亿元,同比增长15.1%。2015年万科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同时,公司总营销费用却不升反降,营销费用率有所降低。2015年万科全年的销售费用为41.4亿元,占销售金额的比例为1.58%,较2014年下降0.52个百分点。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作后盾,万科在分红派息方面也进一步加大力度,公司拟在2015年度实施每10股派7.2元(含税)的分红计划,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为43.87%。

值得一提的是,王石早前在“炮轰”宝能系时,曾反复强调“万科最大的资产就是无形资产,是公司的品牌、信用”。如今,随着年报的出炉,公司总裁郁亮也进一步表示,“客户满意最后都会体现在品牌价值上,这一点在房地产白银时代至关重要。任何时候都不能透支客户对万科品牌的信任,万科依然追求的是有质量的增长。”

在股东方面,随着“宝万之争”的愈演愈烈,万科截至2015年末十大股东中的半数席位已被宝能系、安邦保险所占据,而前期持有大量股权的银河证券、中信证券等机构则逢高减持。不过,证金公司则仍坚守在十大股东阵营中,即便股价大涨,其所持3.3亿股股份也未在去年四季度实施减持。

(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