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统计局:3月制造业PMI为50.2 升至扩张区间 (04/01)

发布时间: 2016-04-01 09:26:52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1日从国家统计局网站获悉,针对3月制造业和非制造业PMI数据,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指出,3月份,制造业PMI为50.2%,比上月回升1.2个百分点,自去年8月以来首次回到荣枯线以上,一些积极变化开始显现。而非制造业PMI的变化为近两年来的较大升幅,略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非制造业扩张步伐加快。

赵庆河表示,本月制造业运行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春节过后企业集中开工,以及近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制造业生产和市场有所回暖。生产指数为52.3%,比上月上升2.1个百分点。新订单指数为51.4%,比上月上升2.8个百分点,升至临界点以上。二是制造业进出口市场需求有所回升,重回扩张状态。本月新出口订单指数为50.2%,比上月上升2.8个百分点,是2014年10月以来首次升至临界点以上。进口指数为50.1%,比上月提高4.3个百分点,是2013年12月以来的最高点。三是近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震荡回升以及部分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价格持续反弹,企业采购活动趋于活跃。采购量指数为52.6%,比上月上升4.7个百分点,重回临界点以上。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为55.3%,高于上月5.1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高于临界点,价格的回升对相关行业的生产起到了一定拉动作用。四是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制造业继续向中高端迈进。高技术制造业PMI为52.4%,比上月上升3.5个百分点,高于制造业总体2.2个百分点。五是有效投资驱动。近期固定资产投资回升,房地产市场回暖,对生产和消费均带来一定的促进作用。

赵庆河称,本月PMI重回扩张区间,也受到一定季节因素的影响,同时应当看到,目前企业生产经营中仍存在不少困难。本月反映企业资金紧张、市场需求不足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的企业比例虽比上月有所回落,但仍超过四成,尤其是小型企业反映资金紧张的状况还有所加剧。

分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1.5%,比上月上升1.6个百分点,是本月PMI重回扩张区间的主要支撑;中型企业PMI为49.1%,比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继续位于临界点以下;小型企业PMI为48.1%,比上月回升3.7个百分点,仍位于收缩区间。

对于非制造业PMI,赵庆河指出,3月份,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8%,比上月上升1.1个百分点,为近两年来的较大升幅,略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非制造业扩张步伐加快。

分行业看,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1%,比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增速有所加快。其中,批发、邮政、住宿、电信、互联网软件、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市场增长较快,商务活动指数处于较高景气区间。零售、餐饮、铁路运输、道路运输、航空运输、旅游等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服务性行业受春节已过等因素影响出现一些季节性回落,商务活动指数降至临界点以下。本月房地产业商务活动指数升至临界点以上,业务总量增长较快。服务业新订单指数为50.8%,比上月上升2.0个百分点,重回扩张区间,表明服务业市场需求回升。

赵庆河称,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8.0%,新订单指数为50.5%,分别比2月份上升2.8和2.4个百分点,表明随着有效投资发力、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加快推进以及气候转暖,建筑业市场需求增加,建筑企业生产进一步活跃。

(来源:中国证券网)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