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新股与壳同遭爆炒50亿 A股估值紊乱影(05/06)

发布时间: 2016-05-06 10:07:43

A股市场存在这么一个特殊的群体:虽然个体资质大有不同,但无一例外,只要一上市便会集体出现几个甚至十几个涨停板,齐刷刷涨到50亿市值这条线之上,才会陆续开板,他们就是“新股”。

与之相对比,A股市场还有另外一个特殊群体:无论停牌前市值如何,大股东协议出售控股权的价格所对应的公司总市值,也会超越50亿元市值这条最低线,他们就是眼下炙手可热的“壳”公司。

新股爆炒的沉疴在A股已存在多年,有些业内人士甚至将这一现象称为“最不可思议的困惑”,而爆炒垃圾股的现象也被称为A股一大“奇观”。

这两者同时在A股出现,会是两个无关的存在吗?

新股与壳看起来距离很遥远,普遍的现象是有些新股上市两三年后才会沦落至卖壳。不过,在上海某券商并购部负责人看来,新股与壳公司双双遭遇爆炒,背后的原因其实是相通的,甚至可以说,正是壳公司的爆炒严重扰乱了A股的估值体系,并由此传导至新股的定价。

新股超50亿元开板谜题

在不大熟悉A股市场的人看来,新股被爆炒至动辄十几个涨停,买到即赚到的现象已经成了A股一大奇观。这个游戏也被股民们形象的称为“买彩票”,免去预缴款制度后,A股更是正式步入“全民乐透时代”。

在注册制和战略新兴板暂无时间表的背景下,新股炒作更上一层楼。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近期新股被爆炒的力度较以往明显见大,50亿元市值成为一条最低线,“不到不开板”。

Wind数据显示,3月至今共有29只新股上市,流通股数均不超过1亿股,因此均被称为“小盘股”。

截至5月5日,多伦科技(603528.SH)、苏奥传感(300507.SZ)等4月下旬以来上市的10只新股还未走完涨停板之旅。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已经结束涨停旅程的19只新股,开板时的市值几乎都超过了50亿元市值,最低的川金诺(300505.SZ)上市期间至今的最高市值为49.67亿元。

进一步数据显示,在29只新股中,2015年每股收益低于1元的就有16只,超过2元的就只有通宇通讯(002792.SZ),其余的每股收益则介于1元到2元之间。其中,每股收益最低的赛福天(603028.SH)仅为0.28元。

赛福天3月31日登陆A股,上市后连续拉出18个涨停板,最高探至34.12元/股,是发行价4.26元/股的8倍,最高市值达到75.4亿元。而其2015年净利润为458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只有0.28元,简单计算便知其静态市盈率一度高达122倍。

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显示,赛福天的主营业务是特种钢丝绳与索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应用于电梯、工程机械、海洋工程等。其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有贵绳股份(600992. SH)、新日恒力(600165.SH)、法尔胜(000890.SZ)、巨力索具(002342.SZ)等。

事实上,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影响,赛福天所处的行业整体亦出现效益下滑、风险上升、预期不稳等现象,此外,还存在产品销售量齐跌、库存加大等现象。

根据2015年年报数据显示,贵绳股份、巨力索具净利润同比下降9.56%和15.86%,赛福天和法尔胜则同比微增2.32%和6%。

浸淫资本市场多年的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对此指出,多年新股爆炒的事实是,基本无关实体公司、无关业绩、无关每股收益,只是因为它是一串崭新的证券代码,就足以把它们的市盈率炒上天。

协议卖壳

最低线也是50亿市值

在A股壳资源被爆炒的当下,50亿市值同样也是 “壳”公司“卖身”的最低线。

Wind数据显示,除了退市博元、还未打开涨停板的两只新股嘉澳环保(603822.SH)和天鹅股份(603029.SH),30亿元市值的A股公司仅有25只,30亿元-40亿元市值的A股有245只。沪深两市市值最低的是科隆精化(300405.SZ),为20亿元市值,目前已处于停牌实施重组阶段。

“低于50亿元市值的壳一般是要么已经停牌重组,要么股东不愿意出售,而放出卖壳消息的壳价都在50亿元市值以上。”上海某券商并购部负责人对此介绍。

比如深圳惠程(002168.SZ)实际控制人何平和任金生拟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8673.64万股(占总股本11.1%),协议转让给中驰极速,转让价为16.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停牌前价格为8.89元/股,总市值为69亿元,而转让价格高达19元/股,对应的转让总市值为150亿元,溢价达114%。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今年来,买壳方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取“壳”,较二级市场停盘价溢价惊人。其中,溢价最高的是栋梁新材(002082.SZ),转让价格为32.49元/股,较停盘价10.21元/股溢价高达218%,其停盘前总市值本来只有24亿元,但是其协议转让价格对应的总市值高达77亿元。

眼下,“50亿元市值”俨然已成为新股开板和“壳价”的最低线。为何两个指标的最低线如此一致?是巧合还是存在某种必然?

普遍的现象是,众多投资者在炒作新股时远未想到“壳”这一层,因为新股沦落到卖壳应该至少有两三年的时间。不过,在上述并购部负责人看来,新股定价与炒壳其实是相通的,二者存在更深层次的相通性。

新股与壳爆炒的相通

“我炒新股就考虑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既然连年亏损、风声不好的烂壳就可以值四五十亿元,那新股刚上市有不错的净资产和盈利,还有壳价值,估值比一般的壳公司高出净资产的钱总可以吧。”上述业内人士指出,因此小盘股普遍被炒到五六十亿元市值才能开板的现象,看似疯狂,实则是市场最理性的选择。

除了IPO实施严格的核准制、新股发行市盈率不得超过23倍等市场普遍理解的新股爆炒原因,上述并购部负责人从投行角度指出,新股爆炒主要还有三大原因。

“一是存在严重的可比效应,跟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跟A股普遍市值情况比;二是炒作新股没有终极风险。上市公司会不会存在欺诈发行,从而导致强制退市?以往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类案例,因此炒作者根本没有风险意识;三是投资者形成了一个很不健康的长期思维:越烂的公司越炒,只要有概念就行,根本不考虑业绩。”上述专业人士分析认为。

“因此,新股被爆炒多年而不治的根本原因是二级市场估值乱套,在错误的借壳制度下,严重传导至新股的定价机制。”上述并购部负责人指出。

实际上,新股与“壳”距离可能也并不遥远,有些公司甚至连券商三年督导期不到就需要靠卖壳求生存。在近期的一批新股中,由于一些新股所处的行业正在加剧下滑,而引起不少的担忧。

比如将于5月6日上市的汇嘉时代(603101.SH)自设立以来便从事百货零售业务,拥有乌鲁木齐中山路店、库尔勒店等6家百货商场及2家购物中心。不过,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和互联网购物的挤压下,百货零售行业近几年呈现大幅下滑。

汇嘉时代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的可比上市公司有重庆百货(600729.SH)、新华百货、西安民生(000564.SZ)等,它们2015年净利润同比下降25%、29.5%和41.5%。而汇嘉时代2015年实现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微降1.9%;今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2122万元,同比微降1.21%,扣非后净利润同比降6.46%。

“汇嘉时代所处的百货行业近年受到的冲击很大,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都不怎么好,目前还不知道有没有到底。汇嘉时代净利润已经出现下滑,上市后会坚持多久还未可知。”某券商一位行业分析师认为。(记者 安丽芬 广州报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