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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四大证券报头版内容精华摘要

发布时间: 2016-05-18 09:21:43

【中国证券报】
电信运营商开始新一轮提速降费

5月17日,在世界电信日再次来临之际,中国移动宣布第六次下调国际漫游资费;中国联通则表示今年宽带资费同比下降不低于15%,移动数据流量综合单价下降不低于15%;此外,中国电信将逐步取消移动国内的长途和漫游费。这也是去年5月15日以来,三大电信运营商第二次公布提速降费方案。
商务部:加大政策力度 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商务部将继续加大政策力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包括做好去年先后启动的促进发展规范电子商务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跨境电子、商务进农村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完善应用环境。
证监会:推进分行业信息披露体系建设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巡视员兼副主任赵立新日前在“2016年第2期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修班”开班仪式上表示,对于信息披露而言,完善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建设是实现证监会监管转型的重要内容。
陆家嘴集团国企改革正式启动
陆家嘴集团国资国企改革正式启动。陆家嘴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陆家嘴5月18日复牌,计划百亿元收购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100%股权。

【上海证券报】
“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呼之欲出

日前,发改委召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专家座谈会,听取20多位各领域专家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通用航空插上政策翅膀
通用航空插上政策翅膀。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500个以上通用机场,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
行情进入弱平衡区域
在经历了一波200多点的下跌之后,本周开始,股市出现了企稳反弹迹象。两个交易日下来,沪指的交易中枢基本稳定在2830点一线,较前段时间有了回升。尽管成交量仍然不大,但投资者心态有所好转,以往那种恐慌情绪消除了不少,操作行为上也显得较为平稳。
王子新材“跨界”移动游戏 拟50亿元揽入飞流九天
王子新材今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公司拟作价50亿元收购移动游戏企业北京飞流九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这对从事塑料包装材料研发和销售的王子新材来说,可谓是一次“大尺度”的跨界并购。

【证券时报】
加工贸易外移 商务部将出特殊政策挽留

“1-4月,全国吸收外资总体继续稳步增长,高技术服务业吸收外资持续增长,实际使用外资325.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8.6%。”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17日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主要来源地投资保持稳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继续呈现增长。
各路游资青睐智能医疗 四大龙头股放量涨停
虽然昨日上证综指收阴,但创业板指午后翻红,给盘面增添了正能量,智能医疗概念股午后的集体爆发拉升功不可没,其中,万达信息、九安医疗、卫宁健康和易联众四大龙头股放量涨停。深交所盘后公开信息显示,昨日狙击智能医疗四大龙头的中坚力量主要是来自各地的游资,同时机构也有少量参与。
锂电池板块持续“高烧” 多家公司高管逢高减持
近1个月里,相较于大盘的震荡表现,锂电池板块走出了特立独行的大涨行情,不少公司股价频现涨停,甚至有8家公司股价逆市创下历史新高。但是,这一火爆行情的背后,该板块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或高管,却在这一个月里频频减持套现。
阳光股份拟收购体奥动力 “紫光系”潜伏壳标的重组动作频频
作为紫光集团一季度新进公司之一,阳光股份(000608)日前公布了重组进展,拟收购足球项目IP公司体奥动力,并筹划配套募资。除了阳光股份,多家“紫光系”新进潜伏的壳类上市公司近期密集停牌。

【证券日报】
10天内5家上市公司掷550亿购影视资产 万达院线占“一哥”宝座

5月11日,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将叫停上市公司跨界定增,涉及领域包括:互联网金融、游戏、影视,以及VR。虽然证监会澄清了传言,但对于业内人士来说,并购轻资产公司仍然持谨慎观点。
百度等巨头加速抢占无人驾驶市场 五大券商掘金产业链龙头股
近两日,中小盘股的活跃度明显高于大盘蓝筹股,锂电池、虚拟现实、基因测序等多个热点题材板块纷纷异动,在此背景下,有分析人士表示,市场关注度一直较高的无人驾驶板块,在百度、宝马等巨头加速布局无人驾驶产业链等消息面的影响下,有望重新站上风口。
深港通预期升温 多只券商股昨现密集大单成交
昨日14时前后,山西证券和西部证券曾出现数十笔千手大单成交,其他券商股在此期间成交量也明显放大。
亚盛集团定增已过4年募集资金闲置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有一种现象,即上市公司以某种实业投资名义得到监管审批后募集资金,但随意变更募投方向,甚至就是欺骗性募投来进行短期投机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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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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