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暑期档电影票房燃爆 上市公司谁是真正的受益者?(06/17)

发布时间: 2016-06-17 09:53:13

伴随着6月的开始,中国电影市场也正式进入暑期档,而《魔兽》上映一周已经狂卷超过11亿票房,这给已经是在高速公路上狂奔的中国电影市场再打了一记强心剂。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2016年的暑期档从6月17日截至9月末,在2016年暑期档还将上映的影片将达到98部,正如在《魔兽》的电影制作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到万达院线 、华谊兄弟 (300027.SZ)等上市公司身影一样,在98部即将继续抢占暑期档的电影中,还有众多的上市公司参与其中,均想从火热的电影市场中分一杯羹。

多家上市公司参战

在准备并入万达院线的万达影业主投的电影《魔兽》取得了骄人战绩后,乐视网 (300104.SZ)正在重组并购的乐视影业出品的《盗墓笔记》、《赏金猎人》则或粉墨登场,虽然其票房尚未与上市公司并表,但潜在的影响力已经让资金对于有关上市公司蠢蠢欲动。

即将在7月8日上映的《寒战2》,其制作公司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腾讯企鹅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而中国电影股份的IPO则早在2015年7月8日已经发审通过,为只差一纸批文的准上市公司,而上海腾讯企鹅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则是腾讯控股 (00700.HK)对电影行业的进军,此外中国电影股份还有一部《夏有乔木雅望天堂》参战暑期档。

“如果中影股份的上市批文在近期下发,那么暑期档票房的表现将直接影响到其市场估值。”北京一位资深券商文化产业分析师表示。与即将征战A股的中影股份类似的还有刚刚在4月份从美股退市 ,意欲回归A股的博纳影业,其在2016年的暑期档将贡献两部重量级的影片——《三少爷的剑》、《危城》。

在上述这些潜在的A股关联企业发力暑期档电影市场的同时,A股的上市企业们同样不甘示弱。

除了参与《魔兽》,华谊兄弟暑期档将一口气推出还有文章导演的首部电影《陆垚知马莉》以及范冰冰与冯小刚首次合作的《我不是潘金莲》,虽这两部影片皆为话题之作,但商业度则稍逊。

光线传媒 (300251.SZ)出品的《大鱼海棠》、《我叫MT之山口山战记》、《精灵王座》等也不甘示弱,虽然几乎都是动画片,但针对细分市场皆有较好的卖相。

华策影视 (300133.SZ)则将暑期档的宝压在了大IP改编的电影《微微一笑很倾城》上,唐德影视 (300426.SZ)则将成龙与范冰冰合作拍完已经三年有余压箱之作《绝地逃亡》加入了暑期档的争夺。

天神娱乐 (002354.SZ)则通过其耗资13.23亿收购的北京儒意欣欣影业投资公司参与到了《致青春2:原来你还在这里》中,这部主打青春牌的电影定档暑期档,看中学生票房。

春秋时代影业出品《大话西游3》也将逐鹿暑期档,而春秋时代影业在2015年9月被富春通信 (300299.SZ)收购了80%股权。

如此多的上市公司加入暑期档电影票房的战局中,那么其中谁会成为真正的受益者,谁又会成为炮灰呢?

“电影投资风险极大,不仅前期资金投入巨大,周期也较长,去年就有一些挂牌企业投资电影失利而几乎破产的案例。”上述文化产业分析师表示,虽然目前国内电影市场繁荣,但亏本的电影比比皆是。

“我们建议关注拥有丰富IP储备和优质内容运营能力的标的。”海通证券在近期的一份文化行业研究报告中指出,7、8月国产电影保护月,动画喜剧电影抢占市场,而光线传媒的《大鱼海棠》2004年开始策划至今才制作完成,拥有新颖世界观、精美的画风以及庞大粉丝基础,有望成为爆款。

高利润承诺押宝暑期档

对于乐视影业和万达影业而言,处在被上市公司并购的当口,且影视产业并购审核正在转变风格变得严苛审慎之下,2016年暑期档的票房成绩或许更为关键。

早前,暴风集团(300431.SZ)的影视定增案并购则惨遭证监会否决。监管层给出的主要原因在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而同样在近期对收购资产作出了高额利润承诺的两桩引人注目的影视资产并购案便是万达院线并购万达影业和乐视网并购乐视影业。

万达院线此前公告将以372亿元的价格并购包括传奇影业在内的万达影视,被收购资产承诺为三年扣非净利润累计不低于50.98亿元。乐视网则公告称98亿元收购乐视影业100%股权,乐视影业2016年-2018年净利润预计将分别不低于5.20亿、7.30亿、10.4亿元,而乐视影业2014年和2015年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仅为6400万元和1.36亿元。

“做为一年票房的第二大档期,也正好处在并购案即将受审的阶段,如果其在暑期档票房大战中给出亮眼的成绩,其业绩承诺完成的底气将无疑增厚,对于监管层的审核解释也将更有理由。”上述上述文化产业分析师坦言。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