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谁的万科”火药味渐消 各方释放和解信号(07/01)

发布时间: 2016-07-01 09:39:44

从华润公开反对重组预案,到宝能提议罢免万科全部在任董事,再到万科年度董、监事会报告遭股东大会否决,在刚刚过去的半个月时间里,以万科为中心,各方资本势力演绎的这场商战大片高潮迭起、精彩纷呈,甚至演变成了一个公众热点话题,引发了业内外专家、学者,甚至还有企业家和官员的热议。

而就在各界推演该事件未来走向之际,前期态度强硬的宝能和华润,在其最新表态中却流露出了和解信号:华润表示对宝能所提罢免万科所有董、监事议案有异议;宝能则称,其将切实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并抱着最大的善意和开放的态度与各方达成最终解决方案;加之,万科董事长王石先前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已有道歉举动,整个事件似乎出现了新转机。

合则可能两利,斗则难免俱伤。无论是宝能、华润还是万科管理层,若只片面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反之,如果当事各方都能够作出一定的让步、妥协,进而在自身利益、其他股东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点,让万科这一地产龙头持续健康发展,应正是市场各方都乐见的结局。

华润宝能“口风”渐变

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之下,万科两大股东宝能、华润昨日同时就“双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一事作出正式回应。未出所料,宝能、华润均列举了一系列证据表明双方并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此前,曾有多家媒体质疑宝能与华润存在诸多接触密谈,加之双方都明确反对万科的资产收购预案,且都认为万科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诸多表态的一致性令外界怀疑,双方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深交所为此专门发出关注函要求宝能、华润就此在限期内作出说明。

事实上,在万科发布宝能、华润相应回复公告之前,华润昨日上午发布的一则声明,似已提前澄清其与宝能的一致行动传闻。华润称,其对宝能提出的罢免万科全部在任董事等提案“持有异议”,同时强调华润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角度,考虑万科未来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

不同于宝能“全面罢免”的强硬态度,华润较高的持股比例也将在一定程度上“调控”相关董事的罢免与否。由于宝能提出的罢免议案中,也将华润所派三名董事列入罢免范围,华润对此有异议实属情理之中。但外界更为关注的是,除三名“自家人”外,是否还有其他万科现任董事也是华润“欲保之人”?

而华润上述声明传递出的第二个信号则是,万科董、监事会改选已势在必行,但玄机在于该如何理解“有利于公司发展”这一表述,其潜台词是将涉及的万科管理层全部撤换、还是部分撤换?而保持管理层的基本稳定是否属于“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范畴?从这一角度理解,华润的上述声明似乎更有深意。

相较于华润,宝能的“口风”转变之快更有些出人意料。据公告,针对交易所关注函提出的三个问题,宝能洋洋洒洒回复了十页纸,似乎想借此机会尽可能取得外界的理解,摆脱其“野蛮人”形象。

其中,针对提出罢免议案而不同时提出董监事候选人一事,宝能表示,此举是充分尊重万科团队的历史贡献与社会影响力,为全体股东(包括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保留充分考量和准备的时间和空间,对万科管理层保留了期待。

宝能同时指出,此番对于万科董事、监事的罢免议案和表决也并不会必然导致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更换,其认可目前万科管理层在日常经营中的表现和业绩,也相信公司全体员工能够在管理层的带领下经营好万科。“作为万科的重要股东,我们尊重万科创立至今管理团队以及全体员工的努力与付出,我们欢迎并真诚希望管理层中的优秀者继续留任万科。”

不过,宝能在进行上述说明时有意将万科当前的内部董事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区分。

另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于此前提出的“全面罢免议案”,宝能在本次回复中的态度也大为缓和,称希望可以与其他各方股东以及公司管理层一起共同磋商公司新的董事和监事人选,以“最终决定需要更换的董事和监事”;且进一步强调,其将充分尊重各方股东、公司管理层在解决方案中的意见,切实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不排斥各种可供选择的合理建议,抱着最大的善意和开放的态度与各方达成最终解决方案。

在此背景下,华润、宝能“口风”的转变是否预示着整个事件进程的转变,尤值得关注。

共赢还是多输?

不止是华润与宝能,作为“谁的万科”的另一当事方,公司及其管理层近期也通过一系列动作、表态,来避免局面的进一步恶化。

同样是在昨日,有部分深圳万科员工前往当地信访办提交诉求信,信中对宝能提议罢免万科董、监事等事项予以了“抨击”,言语表述偏激。与此同时,网络上更是传出消息——是万科总部通知、鼓励员工采取这一“行动”。对此,有市场人士表示,若上述行为真为万科组织策划,则无异于“逼宫”,这不仅无助于事件的解决,反而会激发宝能等相关方的不满。

不过,万科随后通过旗下微信公众号及时表明态度,称所谓通知纯属伪造,并呼吁公司全体员工坚守工作岗位,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保持企业的经营稳定。

除及时澄清可能激化矛盾的不实传言外,此前坚决抵制宝能成为大股东的万科管理层的最新态度也发生了较大转变。在万科6月27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为公司董事长的王石一再提及“妥协”、“致歉”等词句,并坦言自己曾将宝能的举牌动作视为恶意收购,并曾在双方沟通中表现出瞧不起的意味,都是值得反省的地方。而在后续的股东会现场对话中,王石不止一次地表示,包括他在内的万科管理层已尽可能地为各方的一致利益而妥协。

对宝能而言,尽管其强调此番提议改组万科董、监事会的主因,是在存在重大争议的前提下,万科董事会强推资产收购预案所引发,而非王石早前发布的一些激烈言论。但事实上,宝能对于王石早前的言论仍颇为介意。在其最新回复交易所的函件中,宝能也再次强调万科核心管理层未给予投资者应当的尊重。如今,随着万科管理层放下姿态作出妥协,华润、宝能“口风”转暖,这是否意味着整个事件存在“和谈”的可能?在此背景下,梳理、分析各个阵营的基本利益诉求,则显得尤为必要。

从各方先前一系列表态来看,宝能和华润都强烈反对万科现有的资产收购预案,不过在两方都明确表示将投反对票(如果预案不改)的前提下,万科该次资产收购已注定无法获得股东大会通过,进而已不具备实施可能;而在回复函中,宝能特别提及“使各方股东均有机会参与万科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人选决策”,似有意向万科董事会派驻董事人选,考虑到其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派驻董事代表亦属情理之中。从万科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情况以及昨日的个别员工行动来看,万科中小股东以及公司员工更为在意公司管理层的稳定与否,即不要全面罢免万科三名内部董事。由此来看,各方阵营在基本利益诉求上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换一角度来看,倘若如宝能所愿,万科目前的核心管理层全部被逐出董事会,面对着未来经营发展的不稳定预期,这是否会引起外界对万科未来经营前景的担忧?一些认可万科当前经营治理模式的投资者会否减持避险?一些中介机构会否下调万科评级?各方对万科价值的重估是否也会引起股价的下跌?

极端的决策往往造成失控的结局,相较于上述表象分析,对于宝能、华润、万科管理层等能左右“战局”的核心当事方而言,其针对万科的每一项决策的利弊权衡理应更为透彻和周全。

(来源:中国证券网)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