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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四大证券报头版内容精华摘要

发布时间: 2016-07-11 09:20:28

【上海证券报】
欣泰电气案警示意义重大 强行退市有助净化IPO环境

欣泰电气启动退市程序,表明监管层的监管重心、监管方式发生质的改变,也给正在排队申请IPO的公司以警示和威慑,不要过度包装,不要玩火!这对于未来净化IPO环境有重要的作用。
6月CPI涨幅回落 政策宽松预期升温
6月CPI同比涨幅回落,重回“1%”时代,而上半年CPI整体涨幅为2.1%,远低于政府3%的控制目标。分析人士认为,目前通胀水平相对平稳为货币政策的实施提供了腾挪空间,政策宽松力度有望边际增强。
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细则 调整完善上市委职责范围
为适应市场形势变化,保证证券上市审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近日深交所修订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新修订细则将调整完善上市委的职责范围,扩大股票审核事项的适用范围。
90%企业已消失 煤炭贸易商求生谋变
在这四年中,在供需两端之间求生的煤炭贸易商们,日子过得更加煎熬。近期,上证报记者随郑州商品交易所对多家煤炭贸易商实地调研发现,传统煤炭贸易商已经历了一次大洗牌,90%的企业在这个周期中难以为继。

【中国证券报】
深交所发函问询万科是否变“国有控股” 宝能系幕后资金源受关注

上周五晚间一则“华润、深铁将溢价收购宝能系所持万科股份,万科将转变为国有控股企业”的传闻引发市场极大关注,随后深交所向万科发出关注函,要求万科公司说明“万科将变为国有控股企业”是否属实。
保险资金切入房地产信贷领域
近期,保险公司开始尝试借助提供“保险+资金”服务,为房屋抵押融资人提供资金。业内人士表示,房产是个人贷款的优质抵押品,保险公司未来可能在此方面发掘获利空间。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一、二级市场联动获取投资收益,险企和房企在养老等方面可能开展密切合作。
发改委保障汛期农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
国家发改委网站10日消息,针对近期长江中下游等地出现多轮强降雨天气,部分地方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鲜菜、瓜果等农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发改委日前发出《关于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的紧急通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努力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上交所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 上半年共作出纪律处分77份
今年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全面监管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责力度,违规案件处理数量和处理对象的家数、人数均明显增加。

【证券时报】
引入移民解决中国人口问题靠谱吗?

2012年中国劳动年龄总人口首次下降,减少了345万人,2013年、2014年又分别减少了244万和371万;二是人口总数。2.1的生育率是未来人口总数不减少的门槛,而中国目前生育率为1.5~1.6,意愿生育率也仅1.7,未来中国人口总量持续下降将是确定性事件,分歧只是何时开始,从数年到十数年不等,各种预测都有。
深交所:加快建设监管有效的股票市场
7月8日,深交所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纪念建党95周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证监会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下半年党建和业务工作安排。按照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要求,切实强化一线监管,全力推进市场和经济转型发展。
东方证券登陆H股融资68亿港元
东方证券上周五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成为一家“A+H股”上市券商。东方证券此次H股发行价为8.15港元,募集资金约68亿港元。据介绍,国际配售部分获得基础投资者的适度超额认购。
分析房地产与经济发展关系不能因果倒置
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些地方领导发表文章,认为如果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跌,那么,将会出现连锁反应,不仅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锐减,商业银行也会出现大量的呆账和坏账,因此,保持房地产市场价格稳定,应当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要战略决策。

【证券日报】
半年报披露拉开序幕 首份中报中文在线净利增12.46%

2016年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的序幕已经拉开。7月10日晚间,传媒类上市公司中文在线发布了2016年半年报,打响今年上市公司半年报“第一枪”。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实现净利润783.03万元,同比上涨12.46%。
证监会:完善公司治理准则 引导上市公司做好主业    
日前,由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2016年第4期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修班在北京举行。来自27个辖区,14个行业门类的近100位董事长、总经理参加了本次研修活动。
多家上市公司“跨界”互联网金融 告吹互金行业上市潮渐退
近日,有多家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告吹,其中,西藏旅游、华塑控股、永大集团、唐德影视等4起并购案的拟收购标的均是互联网金融类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曲线登陆资本市场的美梦或将受阻,这引起了业内的关注。
“钢铁行业新媒体联盟”成立 供给侧改革下钢企欲合唱“好声音”
随着供给侧改革深入,钢铁行业正面临严峻的经营形势以及复杂的舆论环境。为了更好地传递行业“好声音”,日前,国内钢铁行业首个由企业共同发起、自愿加入的新媒体运营组织——“钢铁行业新媒体联盟”于7月7日在杭州正式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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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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