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万科黑石交易真相:仅出资39亿 不涉股权之争(07/14)

发布时间: 2016-07-14 09:38:52

【导读】

此次交易只是具体业务上的收购安排,不涉股权交易,且万科与合作方联手收购黑石资产,万科只出资39亿元,延续了其近几年来的转型路径,意在提升公司在商业运营与资产管理方面的能力。

记者张晓玲实习记者周智宇深圳、广州报道

处于风口浪尖的万科,每一步都会引发市场的多番想象。

7月12日,万科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将与合作方一起收购一家商业地产公司96.55%的股权,该公司持股方为黑石基金及其他独立第三方。

该公告意在披露万科与黑石集团(以下简称“黑石”)关联企业管理的基金“黑石基金”的潜在交易,此次交易被部分市场人士解读为,万科管理层在引入深铁遇阻后,为保控制权所实施的“B计划”。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此次交易是万科和黑石方面于今年初开始洽售的,只是具体业务上的收购安排,不涉股权交易;且此次万科与合作方联手收购黑石资产,万科方面只出资39亿元,延续了万科近几年来的转型路径,意在提升公司在商业运营与资产管理方面的能力。

接近万科的人士说,此次公告属于自愿性公告,若不是一封意外的“举报信”,若没有股权之争,这宗交易本来并没有构成必须披露的条件。

“举报信”与自愿性公告

万科在公告中强调,此次合作方不属于香港联交所、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公司关联人,且本次交易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不超过5%,不构成上市规则项下须予公布的交易,也不属于深交所规则需要披露的交易。

接近万科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万科和黑石的这宗交易本来无需公布,但因为有人向港交所“举报”,港交所对万科进行问询,公司才发布了自愿性公告。

万科的自愿性公告源于一封匿名“举报信”。

7月8日,有匿名人士向港交所爆料称,万科管理层计划收购黑石集团在内地资产,涉及资金约130亿元,目的可能是保护管理层的控制权,通过“并购一个新的平台,令他们即使被辞退,亦可以继续以同一组人运作”。

“这并非股权之争中的所谓B计划,只是业务层面的收购事宜。万科此次是与人合作收购黑石资产,万科方面仅出资不到40亿,交易也没有任何股权上的安排。”前述人士称。

事实上,该交易亦在万科此前回复深交所的重组问询函中被提及。在解释独董张利平回避表决的原因时,万科提到,公司计划并购TheBlackstoneGroupL.P.(黑石集团)关联企业管理的基金持有的一家大型商业地产平台公司的多数股权。而这构成了身为黑石集团高管的张利平回避的理由。

在自愿性公告中,万科补充表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成立有限合伙制基金(即“联合收购平台”),合作方将获取联合收购平台的一定权益,平台将取得目标公司96.55%的股权。经评估,这部分交易股权作价约128.70亿元,万科拟出资38.89亿元。

根据公告,万科此次与黑石的交易对价将不涉及公司发行的任何证券,就本次交易也未有就有关发行或收购万科股份进行任何谈判。

万科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6年6月21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收购A公司的议案,黑石商业收购项目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目前双方并未订立任何有约束力的协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单纯从业务发展来看,这符合万科后续商业地产开发和运营的思路。和黑石合作,也利好商业地产基金的导入,对于万科后续商业地产轻资产的运作有积极作用。

万科转型与黑石的能力

实际上,近年来万科与黑石多有合作。在给深交所的回复中,万科就与黑石过往的系列交易进行了披露,包括2014年10月双方就物流项目资产平台及运营平台签署相关协议、2015年12月就境内低收益项目合资平台签署相关协议,以及2016年6月万科出售上海万仓物流有限公司50%股权给黑石。

据公开资料,黑石目前业务覆盖私有股权投资基金、房地产基金以及对冲基金债务投资等多个领域,管理资产超过2800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万科管理层表示,此次与黑石的交易意在快速提升公司在商业物业管理运营方面的能力。据万科披露,此次将要并购的黑石旗下目标公司,拥有成熟的国内商业物业开发管理和经营管理能力,并持有和管理位于国内核心城市的多处商业物业。

而据前述“举报信”透露,万科与黑石此次交易涉及印力集团。

印力集团网站信息显示,印力集团(原深国投商置集团)于2003年4月在深圳成立,是中国领先的商业地产投资、开发和运营商,投资商业地产项目超过60个,总建筑面积近600万平方米,项目重点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印力旗下的购物中心超过30个,总建筑面积逾300万平方米,并与黑石、工银国际、沃尔玛等国际商业伙伴深入合作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原深国投商置集团历经多次股权变更,在2013年11月4日,黑石宣布购入印力集团40%股权,交易完成后成为印力集团的最大单一股东;2015年,深国投商置正式改名为印力集团。

但截至目前,万科和黑石方面并未确认此次涉及的目标公司便是印力集团。

事实上,黑石集团与KKR、凯雷集团、淡马锡等类似,都是万科转型和国际化路上的学习、合作对象。

自2009年开始,万科加速商业地产开发,加大持有物业的储备,并陆续推出养老物业、酒店及商业配套等多种物业类型。2013年1月9日,万科集团商用地产管理部在北京成立,负责统筹万科商用地产的实施工作。

在2014年,原万科集团高级副总裁毛大庆曾表示,“万科的愿景,商业将来成为一个很大的业务板块,比如这是1000亿的住宅万科,我想也应该有1000亿的商业万科。”这展示出了万科进军商业地产的野心。

与此同时,万科转型城市配套服务商,全面提升商业运营、轻资产操盘与资产管理能力,而黑石等国际轻资产、资产管理公司为其提供了很好的学习范本。

目前,万科商业地产已在全国60多个城市铺开,在一二线城市中心商圈规划了20多座城市商务综合体项目,还具有为数众多的社区商业和区域购物中心,如万科红广场、万科生活广场等。

负责万科商业地产的高级副总裁丁长峰表示,未来万科的商业地产会走轻资产的金融化道路,只有打通国际资本,才能找到万科商业的未来道路。

2014年底,万科联手东方资产旗下的房地产资产管理平台东方藏山,尝试打造国内第一只社区商业REITs,万科旗下的多个社区商业物业将被打包进这个平台。

万科高级副总裁谭华杰亦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万科的一大转型主线便是资产管理。谭华杰说,中国以前的资产是以个人购买产权的方式零散存在的,但是未来的资产更多会以集中化的方式存在,比如资产需要证券化,需要管理者。而万科未来的角色就是要变为有能力的资产管理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