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山东启动第三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建(08/05)

发布时间: 2016-08-05 09:28:39

中国证券网讯 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时民介绍,山东提出“跑好改革最先一公里”,目前已基本搭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制度框架;在行动上,已设定的70项改革任务中,除员工持股办法需待中央明确相关政策外,其余全部完成。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等改革举措均走在全国前列。

据中国证券报8月5日报道,在国资运营公司组建上,山东省国资委已分两批批复鲁信集团等7家企业改建方案,加上新建4家功能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已有11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鲁商集团、山钢集团作为第三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建工作已启动。配合改建工作,山东省国资委向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下放高管人员考核评价、薪酬分配、工资总额管理、投资决策等7个方面的职权。投资运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高管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董事会、党委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基本建立,有的企业对所出资企业间的重组整合已启动。

山东省着力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大国资委”监管框架初步形成。日前山东省研究通过《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已开展产权划转工作,划转成立的山东特检集团已挂牌,未来还将有6户企业集团挂牌成立。在文化产业领域,考虑到其特殊性,山东省组建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作为文化资产监管管理的领导决策、综合协调机构,其基础管理职责也由国资委履行。

为助推混改,山东省成立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一期将形成200亿元规模,2只子基金已设立。山东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惠基金下一步的定位一是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引入社会资本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二是参与企业并购重组,除现有上市公司项目外,更重要的是在战略新兴产业形成孵化功能;三是研究设立债券投资类基金,解决省管企业发展资金紧缺问题;四是承担省委省政府的投融资事项,五是独立撬动更多合作,如与深圳、上海地区的基金合作。

伴随改革逐步步入深水区,有国企负责人建议,进一步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如可将现行的上市后增发环节解决股权激励问题提前到IPO阶段。有国企负责人表示,经理层契约化管理制度实现了国企经理层的去行政化,经营事项权力得到下放,管理层的收入有了一定幅度提高,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制度,从选聘到薪酬都没有实现真正的市场化,下一步需推动经理层契约化管理向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同时,应进一步推动形成共识,实现股权激励。

【相关个股】

山东黄金(600547)
银座股份(600858)
鲁信创投(600783)
山东钢铁(600022)
新华医疗(600587)
鲁商置业(600223)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