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险资持A股股票602只市值超7362亿 举牌现象或难持续

发布时间: 2016-08-25 09:40:52

保险资金在A股市场持股比例不断攀升。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1日,保险机构所持有的A股股票为602只,市值共计7362.54亿元,占总市值的比例为1.48%。从行业分布来看,金融、非银行金融、医药、房地产等板块成为保险资金整体上持股的首选。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五年保费收入将保持10%左右的年复合增长率,平均每年为A股带来新增量资金约2000亿元,但考虑到万能险、偿二代等因素,险资举牌行为恐难长期持续。

青睐“金药房”

保险公司在二级市场上扮演的“买入者”角色,引发越来越多关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1日,保险公司持股比例在5%及以上的股票为90只,市值共计5446.68亿元,占所有保险持股市值的比例为73.98%、持股家数占比为14.95%。

中银国际证券分析师魏涛表示,保险资金对安全性有较高要求,要求长期稳定的回报,且投资金额大,在退出时不希望对股价产生剧烈波动的影响。无论是保险持股还是举牌较集中的行业,基本满足几大特性,即估值处于市场较低水平,同时在净资产收益率方面具有较明显优势。

中银国际证券分析师袁豪认为,近期随着恒大入股万科事件发酵,保险举牌系个股再度引发市场关注,“资产荒”背景下优质地产资源重估逻辑被持续印证,保险举牌也成为重要催化剂。

魏涛认为,近年来,寿险行业内比较普遍认同的发展战略,是不再单纯追求保费规模增长,而是更多回归保险本质,把经营保险风险本身获得的价值和利润更多留存在公司,获取长期而稳定的承保盈利。伴随着监管方面投资政策的不断放开,险资得以在更多的投资领域,通过更丰富的投资品种和手段获取更高收益。

举牌现象或难持续

招商证券分析师王稹认为,保险机构是近来崛起的重要机构投资者,由于保费收入持续高速增长,保险机构资产规模持续扩张,投资股票市场市值逐年扩大,目前已经成为实际持有股票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预计未来五年保费收入将会保持10%左右的年复合增长率,平均每年为A股带来新增量资金约2000亿;今明两年保费收入有望保持高增长,入市资金有望加速。

东吴证券分析师丁文韬认为,做高账面利润、战略收购等方面的需求驱动民营保险机构持续加仓股票。随着民营保险近期获得大量资本注入以及迅速加杠杆,按30%股票配置上限计算,民营保险机构将有3000亿级别增量资金入市。2016年出台的中短期存续期产品新规对短期理财险规模做出了限制,但由于新规给予了5年的调整过渡期,预计民营保险机构在2016年度仍然可以利用此类理财险快速加杠杆。

国信证券分析师陈福认为,国内险资持有较高比例股票,一方面是有国内较中长期基本面的因素支撑,另一方面更应该从边际因素中寻找答案:越来越多的万能险保费收入使保险公司承担需要支付给保户具有刚性兑付性质的资金成本,加大险企投资压力;同时,“资产荒”压力逐步增大,险企有通过股票资产提升收益率的内在激励,市场上“举牌”上市公司的也多为具有代表性的资产驱动型险企。

陈福表示,对保险公司而言,虽然持股超过20%后可以按权益法入账,维持良好的账面投资收益率,但更重要的是,举牌上市公司的险企往往为资产驱动型保险公司,其资金来源更多来自万能险销售。万能险具有较强的理财属性,保户的持有期间较短且对收益率较敏感,意味着相对于账面利润而言,流动性对保险公司更为重要。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超过20%后虽然可以实现权益法入账的好处,但其对险企的流动性而言会造成部分损害。除非保险公司自身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支持,否则权益法入账的效果也将打折扣。从多方面因素考虑,保险公司举牌现象恐难持续。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