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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国内四大证券报纸头版头条内容精华摘要

发布时间: 2016-09-26 09:29:25

解密“炒楼”背后的“黑色系”期现纠葛

刚刚过去的周末,“黑色系”市场颇不宁静。一边是楼市风云暗涌,一边是业内盛传的发改委召开煤炭座谈会,业内沸腾。

委外定制产品井喷 公募规模扩容藏隐忧

银行、保险等机构的委外资金持续流入公募基金,引发“定制产品”热潮。由于委外定制产品的井喷,不少基金公司获得稳定持续的资金渠道和机构客户,并借助委外业务规模而赶超其他同行。

并购重组审核提速 “有条件通过”减少

随着新规落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出现变化。一方面,重组上会节奏和监管层审核明显提速,上周并购重组委召开三次重组会议,审核8家公司重组申请;另一方面,审核结果中,“有条件通过”明显下降,“中间地带”开始出现减少趋势。

新华网上市进入倒计时 资本之手助推媒体融合

A股市场即将迎来又一家新闻网站“国家队”。9月23日,证监会核准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据IPO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登陆上交所,本次拟发行5190.2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股东无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20761.17万股。如果说人民网上市打响了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上市的第一枪,那么新华网在媒体融合的大趋势下上市的“后发”优势更加不容小觑。

扩容在即 14家民营银行申请已完成论证

试点近两年之后,民营银行批量扩容在即。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在2016年城商行年会上披露,新设民营银行工作有序推进,今年民营银行申请已有14家完成论证,其中3家已批复筹建,分别为重庆富民银行、四川希望银行和湖南三湘银行。

时隔两年 南京楼市重启限购措施

在当地楼市进入“高烧模式”之后,南京市政府于昨日出台了主城区住房限购措施,并自今日(9月26日)起开始执行。此次重启限购,距南京市2014年9月22日取消限购刚好两年。

公募FOF开闸 资产配置“普惠化”任重道远

近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施行。与前版征求稿意见相比,此次《指引》在强调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防止利益输送的同时,还在FOF的投资、估值、收费模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更新安排。

武昌鱼获宜昌长金举牌 重组预期再度升温

主业多年空转且重组屡屡告败的武昌鱼今日公告,获宜昌长金举牌。该举牌方刚成立不到一个月,在三个交易日内迅速完成首次举牌并计划继续增持,加上其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背景,让武昌鱼的重组预期再度升温。

城商行类信贷业务激进扩张 监管层喊话防范风险

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利差收窄、不良继续上升,以及资产荒难破解等经营因素的变化,持续影响着上市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而中小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脆弱,转型刻不容缓。

深圳6平方米“蚁房”引出“调查门”

最近,深圳楼市的“头条”被一种6平方米的“蚁房”所霸占。不过,6平方米“蚁房”的故事还在继续:或引申出“调查门”。

IPO欺诈发行成本飙升 券商“不尽心尽力”将受重罚

记者获悉,在近日召开的监管培训会上,监管部门权威人士明确表示,当前IPO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太低,需要改进与反思;欺诈发行违法成本肯定要提高,监管处罚标准肯定要提高,情节严重者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植系放弃部分股份表决权 “两步走”进驻达华智能

先注入金融租赁资产、后协议转让,中植系分“两步走”再入驻一家上市公司。达华智能(002512)9月25日晚公告,珠海植远拟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持有的达华智能1.1亿股,约占总股份10.07%。受让价格为18.56元/股,较公司最新股价溢价3.2%,交易对价为20.48亿元。受让方珠海植远正是近期活跃在资本市场的中植系成员,其实际控制人为解直锟。

9月以来上市公司270份公告提及“买理财” 动用资金超过419亿元

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购买一份收益率在3%左右的理财产品会是一个好选择吗?至少对于一些上市公司而言,3%的收益率已经足以让他们欣然走在“买理财”的大路上。

发改委为控制煤价过快上涨启动一级响应

为了控制疯涨的煤价,发改委再出新招。9月23日上午,发改委组织召开煤炭市场形势研讨会,欲通过实施先进产能煤矿减量化生产制度,控制部分产能,并释放部分产量。

资金南下加速 港股通9月份以来净流入近500亿元

今年以来,南下资金对于港股通的青睐有目共睹。《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自年初至今,港股通共发生三起“南下潮”。即1月4日至4月12日,港股通连续62个交易日呈净流入;4月22日至7月20日,港股通连续60个交易日呈净流入;8月3日至9月21日,港股通连续32个交易日呈净流入。

高鸿股份拟转让中关村超千平方米房产 互金业务历时10个月折戟

高鸿股份9月24日发布公告称下属全资子公司大唐高鸿中网科技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部分房产及无形资产。这两项资产分别是北京市中关村鼎好大厦B座14层全部房地产和无形资产-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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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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