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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从八个方面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 2016-11-09 09:56:3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障。

《意见》指出,从八个方面运用典型经验,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障;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为重要抓手,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发展和规范社会办医,满足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见》中,“三医”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被摆在了首要位置,提出抓考核问责机制,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严肃问责改革推进不力的地区和个人,表彰奖励积极创新、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

“三医”联动,即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保体制改革及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被认为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其意义在于整体看待医疗、医保、医药,以解决看病就医、有药可医、保障健康的问题。目前,国内探索了多种“三医”联动的医改模式,如福建三明的综合改革模式、安徽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模式以及上海的家庭医生签约模式,这些模式都具有较突出的代表性。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认为,“三医”联动要真正得到贯彻实施,需切实解决六个问题:一是深刻认识“三医”的内在关联性,增强“三医”联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将“三医”联动与公立医院“四个分开”改革方针有机结合;三是“三医”联动既要有大局观念,也要遵循“三医”各自的基本规律和发展逻辑;四是克服对市场机制的偏见;五是既要重视顶层设计,更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六是用法治的思维保证“三医”联动方略于法有据、依法实施,使“三医”联动改革在法制轨道上前行。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葛建一认为,要做好“三医”联动,需要尊重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医疗服务结合国情,目标设定要适宜,价格调整要适宜,评价体系要适宜。同时,实施“三医联动”,要坚决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更加适宜地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医疗保险要将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好的做法是做制度安排,将医疗服务的质量、成本调到最适宜的位置。此外,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要有一体化服务的流程和制度,适宜的家庭医生团队,提供预防为主、诊疗兼备的签约服务;适宜的医疗保险走多层次、多元化保险的路子。

对于“三医”联动的推进,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提出,应完善医改顶层设计,关键要确保执行力;优化医保制度,关键是推进制度整合、提升统筹层次、实现结构优化;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关键是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同时发展私人医疗服务,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份额;完善医药领域市场化政策,关键在于规范有序、公平竞争、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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