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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险资举牌背后 凸显监管协调机制新形态

发布时间: 2016-12-16 10:15:01

针对险资举牌“乱象”,不同监管部门同时出手,正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继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于12月3日发表“妖精论”之后,12月13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专题会议上措辞严厉地强调,保险资金一定要做长期资金提供者,而不是短期资金炒作者,并提出要从严从重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笔者认为,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相继表态,意味着对险资频频举牌的监管强化,正通过不同的监管部门联合推动。特别是随着资本市场和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类似险资举牌这种跨领域、跨行业的新情况还将不断出现,监管部门联手合力监管势在必行,而这种监管协调机制的新形态也将成为未来金融监管的大方向。

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刘士余首次针对资本市场上热议的举牌、杠杆收购发表看法,他不仅狠批“野蛮人”强盗式收购,并警示谁挑战等待的将是牢狱大门。同一天,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参加财新峰会时强调,险资绕开监管套利行为,严格意义上就是犯罪。

12月5日,保监会宣布处罚前海人寿,对前海人寿采取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并表示密切关注恒大人寿的相关情况;12月9日,保监会又发布一则消息称,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开展委托股票投资业务时,资产配置计划不明确,资金运作不规范,因而暂停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委托股票投资业务,并责令公司进行整改;12月13日,项俊波表示,要坚决刹住保险资金运用的歪风邪气。将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的部门协作,在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一致行动人行为、跨市场类资管产品监管、规范杠杆收购行为等方面,强化监管协调。

而引发监管层接连表态的原因是今年以来,在A股历史上也较为罕见的保险资金频繁举牌上市公司的现象。

当然,险资举牌并非不可,合规的举牌收购对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有积极作用。但是,当前我国险资举牌事件较多是恶意的,只是为了短期投机套利,较少考虑企业的长期经营发展。一些险企运用杠杆资金直接举牌,或为其他机构的举牌行为提供杠杆和场外配资,其目的是获取资源、最大限度榨取所投资公司的潜在价值,并不顾及所投资公司的短期震荡和长期发展,如果“野蛮人”一旦进门将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

因此,笔者认为,要规范险资举牌“乱象”,就必须要各监管部门联合起来,强化协调监管,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对保险资金投资进行源头控制,特别是要强化对举牌资金来源、杠杆使用情况的透明化、制度化监管,发现并弥补其中的监管漏洞,完善监管制度,修改相关规则,对保险资金及其他资金举牌上市公司做出明确地规定。

另一方面,加强各部门的监管协调性。金融产品由简变繁,可能通过保险、银行、券商等资管产品层层包装,跨领域、跨产品传递风险加大,金融监管各部门需要加强协调。

目前,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建立,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和任务就包括: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

在此次规范险资举牌的监管方面,我们已经看到了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已经在发挥作用,但未来此类事情会越来越多,这就要求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仅要正常运转,而且还要运转得顺畅,没有阻碍,这就需要各个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按照自己的职责把监管协调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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