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2016年上市券商整体盈利难乐观

发布时间: 2017-01-12 11:59:18

国金证券净利下滑逾四成,成证券行业冰山一角。

1月10日晚间,国金证券发布了2016年12月财务数据简报。2016年全年,国金证券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4亿元,同比下滑32%,实现净利润13.18亿元,同比下滑43%。国金证券业绩的下滑,成上市券商业绩下滑的冰山一角。《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天公不作美,靠天吃饭的券商在2016年业绩普遍下滑,就连刚上市的华安证券和中原证券也不例外,这两家公司预告其2016年业绩下滑幅度均在四成以上。

两家券商12月亏损

国金证券发布的2016年12月财务数据简报显示,2016年12月,国金证券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95.35万元,同比下滑41.3%;实现净利润7812.51万元,同比下滑56.71%。2016年1-12月,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4亿元,同比下滑32%,实现净利润13.18亿元,同比下滑43%。

在经历了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的业绩高速增长后,2016年受A股走势持续低迷的影响,国金证券告别高增长,出现下滑。国金证券业绩下滑也在市场预料之中,这从公司2016年三季报就可窥探一二。2016年1-9月,国金证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4.55亿元和10.14亿元,同比分别下滑27.21%和39.79%。《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国金证券的业绩下滑在证券行业中并非个案。从券商发布的2016年12月财务数据简报来看,情况均不理想,有券商甚至在12月出现了亏损。国海证券母公司2016年12月净利润亏损5295万元,西南证券12月亏损6191.91万元。

从2016年三季报来看,更是哀鸿遍野。扣除2016年12月和2017年1月才上市的华安证券和中原证券,其余26家券商2016年前三季度业绩全部下滑,下滑幅度超过五成的有11家。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西南证券、锦龙证券等下滑幅度均在六成以上。

11家券商业绩报忧

截止1月10日,已经有11家券商发布了2016年的业绩预告,《金融投资报》记者发现,其中3家明确业绩将出现大幅下滑,2家是刚上市的华安证券和中原证券。

华安证券预计,2016年1月至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55215万元至74859万元之间,同比下滑幅度为60%-70%;中原证券预计,2016年1月至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74500万元至77302万元之间,同比下降45%-46.99%;国投安信预计,2016年1月至12月,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仍将有所下降。

对于业绩预降原因,国投安信在2016年的三季报中表示,前三季度受证券市场波动及成交量低迷的影响,公司1-9月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0.12%;截至本报告期末,证券市场行情没有大幅好转的迹象,预计公司 2016年度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仍将有所下降。

另外8家发布业绩预告的公司表示业绩难以预计,它们分别为国海证券、方正证券、东兴证券、兴业证券、第一创业、西部证券、申万宏源和山西证券。其中,山西证券2016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幅度最高,达到了74%。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