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新一轮“裸官”清理进行时

发布时间: 2014-07-16 14:21:24

诸多案例显示,这项治理工作也需针对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也有专家认为,相关细则应更加严厉。

7月14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在向福建省反馈巡视情况时称,在这个“侨乡”众多的省份,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要求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今年2月起,广东、福建、安徽、贵州、甘肃、辽宁、内蒙古、浙江、湖南、四川组织部门已陆续在科级及以下干部(含)中启动裸官数量摸底,但都并未对外公开摸底情况。

“移居人姓名、与本人关系、移居国家(地区)、移居类别、移居时间、现居住城市及从事职业”——这若干项目,最近几个月,全国多省组织部门下发的通知中都提到,要求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填写以上情况。

“裸官”摸底源自中组部今年上半年下发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首次明确对五类“裸官”进行 清理:“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

今年2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也指出该省“裸官问题较为突出”,在随后的调查和治理中,广东共查出1000多名“裸官”,其中866名“裸官”被调岗,包括9名市厅级官员,200多名“裸官”选择迁回家人。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刘素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以往规定没有对需清理的裸官岗位做出明确界定,导致在实施方面打了折扣,“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比三年前的《移居暂行规定》更具操作性和具体化。”她说。

特殊案例分类处置

江苏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联络处相关人士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江苏“裸官”人群非常少,占比公务员群体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也已根据中央的安排要求进行了摸底调查,有关情况已上报省委和中组部,但未透露其他信息。

早在10多年前,江苏各级组织部门就对干部都建立了动态化档案,在相对应的制度安排中,官员一旦有职务变动、配偶变动甚至出国考察、短期培训等情况,均需第一时间向组织人事处主动汇报,以完善档案。摸底“裸官”的工作,具体由各级组织部的干部监督处牵头。

“因此,像所谓‘裸官’的说法,以前是掌握情况,现在则是因为中央对其中部分下了一个定义,更明确”,某省辖市市委组织部一位处长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上述处长介绍,从江苏的实践看,根据中央对裸官的定义,全省范围内的“裸官”呈现出自北向南分布越来越多的现象,即:经济越发达地区人数越多。

苏北某市市委组织部一位分管副部长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我市市管干部中未发现‘裸官’,相对欠发达地区也有欠发达的‘好’。”

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多方了解看,有地方组工系统人士认为,对“裸官”进行摸底,体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但在实践中,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一 位苏中地区的组工干部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该市有一位中央定义下的“裸官”:其子大约在15年前从南京大学天文系毕业后到美国留学,后进入某国际 级实验室,从事天体物理研究,其妻子在数年前因车祸去世,目前该官员单身,在一“冷衙门”供职,担任某处室的副职多年。

“他的情况就比较 特殊,一来,其子因为从事研究的项目有保密性,短期内不可能回国,且早已加入了美国籍;二来,这位官员也差不多几年就要退休了,按惯例行政级别可提半级退 休,但现在因为中央的规定,能否落实还不好说,不过组织上找谈话时他的心态很好”,上述苏中某市的组工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另一位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熟识的苏南某官员透露,他的一位同事好友,其子女在英国留学后到某国际投行的香港总部工作,拥有香港身份证,但“他在2年前与妻子分手且再婚”,“按照规定,他本来要调去开发区的,现在暂时搁置了,很可惜。”

不过上述与省委组织部熟悉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裸官”的情况进行摸底,还是非常必要,作为国家行为,作为加强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建设,这也是一种国际惯例。

江苏省纪委案件管理室主任王唤春受访时曾表示,虽然不是所有“裸官”都贪腐,但“裸官”的确是腐败案件中的高危人群。王唤春透露,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类案件中涉嫌裸官的占比较大。

此 前,中纪委和江苏省纪委重点查处的淮安市委原常委、涟水县委原书记李卫平(查处时任江苏镇江市副市长)就是典型的“裸官”:其子入外国国籍,但却在国内某 房地产企业工作,享受高薪,而房地产企业在李卫平执政地方时“受惠颇多”,有过诸多大项目的运作;同时,李卫平在案发前与发妻“协议离婚”。

清理细则密集出台

一位东部某市市委组织部处长介绍,就其了解情况看,裸官在广东和福建占比比较高。事实上,在清理裸官方面,华南地区也是最早付诸行动的地方之一。

2009年11月,深圳市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部门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2012年1月,广东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并辅以“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个人财产报告制度”。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2月底以来,广东全省开展旨在摸清“裸官”情况的全面调查。其中江门市对6000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重点调查,东莞市则为全面摸底发放了3万多份调查表。

最终,广东查出1000多名“裸官”,其中200多人选择迁回家人,866人被调整岗位,包括9名厅级干部。裸官比较多,一定程度上还与广东、福建等地“侨乡”比例高有关。

中部的安徽也在按部署推进裸官整治。21世纪经济报道从安徽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的文件显示,安徽省委组织部在6月下发通知要求落实中组部《管理办法》。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展摸底汇总,并在6月底前对符合五类岗位任职的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县处级干部逐一进行谈话。

关于如何鉴别裸官,通知称:“统计摸底可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甄别审核,必要时,可向公安、外事部门了解核实。”

通 知明确了时间表:7月上旬,组织配偶或子女自愿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的县处级干部,填写承诺表并办理注销手续,而对于因法律 等原因无法办理注销手续的,以及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到期后不申请延期即视为放弃的,要督促其及时上缴所有移居证件和因私出国(境)证件,并自愿申请 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

8月20日之前,根据谈话情况对需要调整岗位的县处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而今后,配偶已移居国(境)外且需要调整岗位的领导干部,须在其配偶已移居国(境)外一个月内完成任职岗位调整工作。

西部的贵州省委组织部也已于今年5月下发通知,要求5月30日前,该省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工作,认真开展摸底,填写《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统计汇总表》。

讨论“清理力度”

根据《管理办法》, “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需 清理的五类裸官岗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上列机关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 企业(含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正职领导人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及其掌握重大商业机密或其他重大机密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人员岗位;涉 及军事、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工业、机要、组织人事等部门中的重要岗位;掌握国家安全事项,以及发展和改革、财政、金融监管等重大经济或科技安 全事项等方面的工作岗位;以及其他不适合由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的岗位。

而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 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显示,金融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携款潜逃的重灾区。外逃贪官中,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87.5%,其他部门约占 12.5%。如果把国企与金融系统视作“准公务员”,既掌握行政又掌握经济大权的半官半商们,成为腐败重灾区。

反腐研究学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此次中组部《管理办法》虽然有很大进步,但还不够,接下来应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他举例称,对于裸官的定义,应该更严格:“裸官程度也有不同,只要家人有一个移居国(境)外,就应该算裸官。”他说。

今年3月,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原工委书记谢国滔被查。针对其“是否系裸官”,广州市纪委发言人日前回应称,其妻子在2010年移居香港,拥有香港居民永久居住证,但其儿子办理的是读书签证,在外留学,没有移居国外,还不算纯正意义上的裸官。

在处罚上,任建明认为应该对从事担任公职的资格做出一般限制,而不是说仅仅是五类重要岗位。

刘素华也认为,对裸官的处理除了调离,还可以离职,对于一些国防等重要岗位掌握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人员,还可以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其出境,期限由其岗位及核心机密的保密期而定。

任建明还指出,目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之后是按比例抽查,他认为裸官应该普查,应当查移居国(境)外情况、资金来源是否涉及腐败、有没有出卖国家利益的行为,要公开披露信息,鼓励大家举报。

“根据一些调查发现,现在的领导干部个人申报信息有大量虚假的。亟待雷厉风行的风暴式行动。”他说。

刘素华则指出,裸官问题也可以考虑用立法去约束,而且一定要具体细致地操作,不能只是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否则就流于形式了。”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