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四项改革行情 你买了吗?

发布时间: 2014-07-18 08:59:09

前天刚追涨“四项改革”概念股的投资者恐怕要爆粗了。17日,许多“四项改革”概念股开盘即全日最高位,若开盘未坚决抛售,盘中可能要吃跌停,如中粮屯河和中粮生化的投资者。

“四项改革”行情后面怎么走?如果你抱着找答案的心态,本文可能会让你失望了。我们没资格、也不会去对这波行情作出判断。但本文提供的一些数据与事实,或许对参与这波行情的投资者有所帮助。

首 先,我们把四项改革这波行情定义为题材投资(我想这个划分不会有异议,如果是价值投资的话,你昨天也不会手忙脚乱的填单抢买)。题材投资是A股最常见的投 资方式,他的通俗定义是,围绕一个中心事件炒作一批股票。A股市场出现过无数种形形式式的题材,最常见的如改革题材、涨价题材、科技题材等。概念炒作也属 于题材投资的一种。

既然把四项改革行情归入题材投资类,那探究这波行情能走多远,首先要弄清楚这个题材的大小、影响力、和市场认同度。回 顾A股最近甚至历史上比较大的题材投资,无比呈现同样的特征:自贸区,体制层面改革,打造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版的重要引擎,市场认同度高,行情一骑红尘;京 津冀,顶层设计,国家重大战略,新型城镇化样本,市场认同度高,呈现“傻子”都能赚钱的行情;等等。

那怎样评定四项改革的题材级别?作为三中全会后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四项改革属于国企改革的先行之举,在级别上应该与自贸区建设平行(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国企改革、城镇化、自贸区、行政审批放权、价格改革均属于同一级别)。

四 项改革对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破冰最为资本市场关注。混合所有制在之前一直有提及,但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十八届三中 全会上关于混合所有制的内容,出自工信部之手,而非对口的国资委;但最新的四项改革试点内容,国资委已经归位!一个细节足以看出领导层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 决心。

再来看看市场认同度,回归到行情本身,尽管有部分“老鼠仓”在四项改革政策公布前已经抢入,但也无碍这个题材获得资金广泛认同,板块效应已经基本具备,唯独欠缺像上港集团那样起舞的大笨象。

那 是否具备了大题材、影响力深远、市场广泛认同之后,该题材就能走出大行情?还没那么容易,一个题材走出大行情,是市场资金合力的效果,有很多影响因素,具 备上述三点只能说明这个题材有走大行情的基础。像油改这个题材,虽然具备了三大基础,但他并非自贸区那样一飞冲天,而是一波一波的走,主导行情的关键就在 于大盘走势和整个油改进度。

客观看来,四项改革虽然领导层狠下决心,但难度亦不小。这对题材本身形成双面影响,改革难度会影响改革成效,改革成效影响行情力度;但正由于改革难度大,四项改革从试点到全面铺开、从中央到地方,必然后续会有很多新闻事件刺激,从而有利于题材行情的延续。

最 后说一点,细分到个股方面,从属一个题材的个股要走得远,必须有站得住脚的逻辑去支撑,比如廊坊发展之于京津冀,自京津冀政策公布后,廊坊地区的房价确实 是涨了,所以廊坊发展的股价才能维持在高位。一些沾边题材或者误炒的个股,短暂暴涨后很快就会打回原形(如中国医药)。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