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完善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完善首先要考虑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合理信贷投放问题。
1.处理好国有商业银行基层分支机构改革与服务的关系。
2.关注总行和省级分行对大型企业信贷投放集中化以及加入WTO、外资银行进入等可能引发的新问题。如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和总行集中资金,向重点城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倾斜,必须注意防止不良资产发源地从基层分支机构向省分行和总行的转移,造成新的金融风险。
3.下力气调整与优化人员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建立适应市场性信贷投放的员工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贷款业务发展的迫切需要。
大力发展新的中小金融机构,为货币政策的信贷渠道传导建立更多的“毛细血管”
建立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原则上应该以股份制方式设立,尽量使股权分散化,以企业和个人股份为主,建立真正规范的产权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
健全完善信贷担保体系和辅助设施
当前主要有两大任务需要完成,一是要对现有的信贷担保机构进行适当的改革与调整,二是要加快独立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
运用税收杠杆调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为货币政策通畅传导提供宏观支持
商业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多存少贷、只存不贷,甚至损害地方经济的行为,应该受到政策层面的约束。可以考虑运用税收减免杠杆对大银行分支机构片面的信贷行为进行调节,为货币政策发挥更大的作用创造条件。
为逐步实现利率与资产价格为主要传导渠道创造条件 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长远目标看,我国未来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制约渠道应该以利率和资产价格渠道为主。当前,应积极为实现这一目标创造条件。
加快货币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继续大力发展货币市场,增加货币市场主体,鼓励货币市场创新,建立货币市场做市商制度。大力发展票据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债市场。
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形成完善的货币市场体系。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发挥货币巾场利率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体系,完善利率调节机制。
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调整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个人的资产结构,培育真正的市场活动主体,提高经济活动中的利率弹性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注意证券市场发展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方面发挥资产价格渠道对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
另一方面货币政策要根据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继续进行适当的适用性调整,以充分发挥资产价格的传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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