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型私募基金的优点


信托型私募基金是指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信托型私募基金的优点在运行中也逐渐显现出来。
信托型私募基金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四点:
1.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型私募基金的信托财产是投资人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形成的资金。信托财产是仅服从和服务于信托目的的财产,具有与各信托当事人相互独立的地位。
2.信托型私募基金的运营成本低。
从运营成本的角度来看,与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不同的是,信托型私募基金无需注册专门的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只需达成一个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即可,从而大大降低了实际操作的运营成本。
3.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现在我国已经颁布了“一法两规”,即《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力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力法》,再加上2008年6月出台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为我国信托型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平台。
4.业务操作的监管日趋规范。
法律法规明确了在信托型私募基金操作中信托财产的监管机构和监督措施,规定了信托财产的保管职能由银行负责,信托公司的受托管理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信托合同的规定,并且在银监会的监督管理之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