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什么是财务成果

  财务成果是企业一定生产期间经营活动的最终财务成果,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所实现的各种收入(收益)大于相关费用(支出等)以后的差额。如果收入小于费用,其差额为企业的亏损。

https://file2.aniu.tv/2021/09/13/4fa584be26aa4a3e6f46fa3021e5831e.jpg

       企业实现的财务成果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度和企业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进行分配。财务成果的分配关系到与企业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各种当事人,包括国家、投资者、企业、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等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税负问题。

  企业财务成果的分配一般是指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有两个层次:

  1.有国家参与的利润总额分配。

  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和税前弥补亏损等项目的调整,计算出企业一定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上缴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应在国家和企业之间分配,应纳所得税归国家,净利润归企业。

  这一层次的利润分配以政府颁布的所得税法为依据,具有强制性的特征,任何企业都不具备控制权和取舍权。企业只能通过合理的安排,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使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前弥补亏损政策,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2.由企业自主的净利润分配。

  《企业财务通则》第8章第32条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承担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企业因违反有关法规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和因违反税法被税务机关处以滞纳金和罚金,必须用企业的税后利润开支,而不能在税前列支,以免损害国家利益。

  企业承担的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和税收滞纳金、罚款,也是企业的支出。但这一部分支出不同于企业发生的其他成本费用支出,它不具备抵税作用。虽然会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但对企业的税收负担不会产生影响。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发生亏损,如果未能在5年内得到税前弥补,就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也就是说,企业的税后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部分,也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税负。

  (3)提取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发展和积累的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国家规定的提取比例(10%)提取,企业所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规定提取,是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分配优先股股利后提取的。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是企业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资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并不强求一致,这是因为各企业对职工福利设施的需求是不平衡的。

  企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的提取,是在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均已实现后进行的,因此也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税收负担。

  (5)向投资者(股东)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股东)分配。企业分配给投资者(股东)的利润,一般以各投资者(股东)的投资比例(持股数)为依据,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但若公司用盈余公积补亏后,为维护其企业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以用盈余公积分派股利,但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作为法人单位的投资者(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股利),如果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应技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的税收调整;个人投资者(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股利)构成了个人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在决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选择能够合法降低法人投资者(股东)和个人投资者(股东)税收负担的方案。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于你的投资生活能够有所帮助。如果对你的投资有所帮助,请点赞鼓励。关于更多的股票投资信息,欢迎大家关注点掌财经!谢谢你的观看。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 小程序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最新发布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