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纳税能力的标准


衡量纳税能力的标准主要有三:一是收入,二是消费,三是财富。
收入作为纳税能力的标准,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所得税的收人占政府收人比重很高的税收制度,体现了收人作为反映纳税能力的税基的选择。但是,有人认为消费是更好的纳税能力标准,主要理由是每个人应根据他从社会财富这个蓄水池中抽走的数量来交税,而不应根据他注人这个蓄水池中的数量来纳税,也不应当对他储蓄起来的那个部分进行纳税,因为储蓄是投资的来源,又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选择财富作为纳税能力标准的见是:从价值增值的观点看,财富是取得资本收人流量的资本出值;从均等选择的角度看,征收消费税就应同时征收财富税就将使日益积聚起来的财富的拥有者得到大量的未来消费双重受益,这就破坏了公平原则。
上文就是对纳税能力的衡量标准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