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购买力与货币的区别


社会购买力与货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下面三个方面。
第一,从产生的源泉看。社会购买力本质上是商品的价值,因此只有生产商品的劳动才能filJ造社会购买力。例如:农业有多大的购买力,基本上取决于农业向社会提供多大价值的农副业产品的商品量;工厂的工人有多大的购买力,基本上取决于工厂产品的价值有多大部分当作工资分配给工人;国家射政有多大的购买力,基本上取决于社会产品的价值有多大部分交给国家射政集中使用。这些购买力无一不是由产品价值转化而来,无一不是来自于劳动生产。
反之,当作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当它起价值尺度机能时,可以只在砚念上存在,当它现实地参加流通时,又可以为本身并无价值的货币符号所代替。尽管农业的购买力、工资、财政收入都耍采取货币的形式,但货币本身并不是农业购买力、工责和时政收入,而只是代表这些实有的产品价值的形式或流通的工具。因此,国家财政支出(在抉义的纸币流通的条件下)或债权债务关系(在信用货币流通的条件下)都可以成为产生货币符号的源泉。
第二,从数量看。社会购买力只有一次性的作用,因为每个商品的价值转化为货币又用于购买商品之后,就会退出流通,进入生产或个人的消费,这个购买力就不再存在于流通中了。只有新的商品再生产出来拜经过销售,才能形成新的购买力。计算一定时期的社会购买力,需要把每天发生的商品交易额果计起来算总帐。社会上有多少总价值(表现为总价格)的商品相互交换,就有多少社会购买力。商品交易的速度、结算的方式都不能冲销社会购买力的数量。
反之,货币当作流通工具却可以反复流通,多次当作购买手段发挥作用。货币流通量虽然也耍受商品总价格的制约,但是它的流通速度却可以大大抵销它的数量。不仅商品交易的速度可以减少货币流通量,而且货币流通的技术布置(如不同单位发放工资的时间适当交错,同一单位发放工资的问隔时间适当缩短,合理设置银行机构,通过银行在各地与各单位之间收付货币资金而不由各单位自行运送等)也可以大大减少货币流通量。在计算一定时期的货币流通量时,不能把每天的货币流通量累计起来算总帐,只能计算平均余额或最高余额。
第三,从它们所体现的经济比例关系及发生过多过少的原因看。
社会购买力的对立面是社会商品供应量。如前所述,社会购买力在本质上就是社会商品自身的价值。因此,如果撇开商品销售与购买在时间上脱节的情况1,那么社会购买力与社会商品供应在总量上总是可以平衡的。笼统地说社会购买力的增长总是跑在社会商品供应量增长的前面,或社会购买力的增长总是落在社会商品供应量增长的后面,或说社会主义社会的(有支付能力的)需耍总是大于或小于社会生产,都是不正确的。
但是,社会购买力井不是一个抽象的总量,而是表现为对各种不同商品的购买力。大别之,可以分为生产资料的购买力和消费资料的购买力两类。这两类物资的购买力如果同社会上这两类商品的供应量不相协调,就仍然会发生社会购买力与社会商品供应量在品种结构上的不平衡。社会购买力与社会商品供应量在品种结构上不协调的原因是什么呢?这是由于社会商品的价值构成与社会商品的使用价值构成不相适应所引起的。
大家知道,社会商品从价值上耍分解为c(生产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v(生产者个人收入)m(社会纯收人),通过再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蔚备基金。其中补偿基金形成对生产资料的购买力;消费基金形成对消费资料的购买力;储备基金中大部份形成对生产资料的购买力,另一部份形成对消费资料的购买力。这些购买力虽然来源于社会产品的价值,但在构成上却受社会生产需耍和消费需要的调节。而社会产品在使用价值上的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却是在生产中就已经确定了的。这杯,价值构成的购买力,与使用价值构成的两大部类就有可能不协调。而在两大部类中,对各品种的需耍与已经生产出来的品种不相协调的可能性就更多了。这样,从两大部类看或从各个品种看,就表现为社会购买力大于或小于商品件应量。
由此可晃,社会购买力与社会商品供应在品种结构上的不平衡,虽然在现象上表现为用于购买这一种商品的货币多于其供应量;用于购买另一种商品的货币又少于其供应量。但实质上是社会上参加交换的各类商品相互间的北例关系不协调,亦即各种商品的生产此例不相协调。只不过因为商品交换分裂为销售与购买两个阶段,货币作为流通工具煤介于商品交换之中,因此才使参加交换的这一部分商品与另一部分商品的生产此例不平衡的问题,表现为货币与商品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不相协调。这样就容易使人把购买力问题误认为是货币流通量的间题。
反之,货币流通的对立面是商品流通量。货币流通量的多少问短,实质上是流通工具的数量是否适应商品流通量的需耍,亦即“物资筹码”与待流通的物资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这确确实实是以流通中货币的数量为一方,以待流通的商品的数量为另一方所构成的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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