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岸价格的买卖方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术语。贸易术语是国际商业惯例的一种,由当事人选择适用,不具有强制使用的效力。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是国际货物贸易中买卖双方最常选择的价格术语之一 ,亦称“到岸价格”。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若当事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IP术语。
卖方的主要义务
A、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装船通知。
B、 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原产地、商检证书等)
C、 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海运费。
D、 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E、 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货物已装船提单等。
买方的主要义务
A、 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 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C、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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