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对象的选择


商业银行在选择时必须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另外任何一种证券都有自身的优点,同时也存在着局限和不足,十全十美的证券是不存在的。因此,商业银行在选择时应根据自己的经营方针和市场条件,去作出自己的投资决策。一般来说,投资对象的选择包括两方面:
(一)在债券和股票之间选择
债券是一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属予固定收益证券,其收益率在发行时就已确定,一般情况下不会变动,到期债券发行人有偿付本息的义务.股票是一种所有权凭证,属于非固定收益证券,它的收益随发行公司的盈利增减而增减。若发行公司破产倒闭,股金也就损失掉了,而不会退还给股东。因此,债券的风险比股票小,但股票的不可预见收益比债券大,商业银行在选择时应根据两类证券的性质和特点,根据自己的需要以及政治经济环境对股市未来发展趋势的影响来选择自己的投资对象。
(二)对债券种类和股票种类的选择
在完成对债券和股票的选择后,商业银行还应对具体选择哪种债券或股票作出抉择。
债券的种类繁多,有政府证券、政府机构证券、地方政府证券和公司债券等,它们还可被划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等。另外,各种证券的发行人也各不相同。商业银行应根据前面我们分析的影响投资对象选择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去选择自己所喜好和需要的债券。
股票有普通股和优先股之分,普通股的收益随发行公司盈利的变化而变化,优先股的收益则是固定的,但它具有优先派息的权利。风险较普通股要小。商业银行应根据普通股与优先股各自的性质特点,以及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并结合银行自身的需要去选择自己的投资对象。
上文就是对投资对象的选择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