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债有哪些种类?
目前地方专项债可分为普通专项债和项目收益专项债。项目收益专项债较之普通专项债更为封闭、独立,项目收益专项债所对应的项目,必须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收入,且能够完全覆盖还本付息的规模;普通专项债的发行要求相对不那么严格。如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其所对应的项目需要充分披露分年度融资计划、风险评估等,更加严格、细致、透明。
具体来看,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着力发展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如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收益专项债由于项目收益专项债的偿债来源来自于项目收益,除土地储备专项债外,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的发行利率普遍高于普通地方专项债。
项目收益专项债也需严格遵守限额管理规定,但2017年的89号文与2018年的34号文均鼓励使用上一年度未使用限额组织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因此地方政府若欲积极利用去年未使用的限额,选择发行项目收益债的可能性更大。同时,89号文为项目收益专项债提供了多一层保障,提升投资者积极性:还未实现收入的项目收益专项债,可在限额内发行新的专项债周转偿还本金,项目收入实现后予以归还。
2017年财政部推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分别发行约2407亿元和440亿元;同年,深圳市并试点发行全国首只轨道交通专项债。2018年财政部继续推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云南省8月发行全国首只公立高校专项债券,预计未来项目收益类地方专项债品种将不断翻新,发行量及试点范围有望进一步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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