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存量变更的含义
股权存量变更顾名思义是指在股本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大额股份持有人(通常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以上)发生变化。股权存量变更若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则通常还伴随着公司控制权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变更。由于中国目前特殊的股本结构,仅有1/3左右的股本可流通,非流通股份(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价格远低于流通股份,这就决定了成本最为低廉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是非流通股本的协议收购。
所谓协议收购,是指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之间签定股份转让协议,涉及国有股还须取得国家财政部门的批文,并向有关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材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后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的一系列网下收购行为。事实上,证券市场发展十年来发生得最为频繁的股权存量变更方式就是股权协议转让,而通过二级市场举牌(网上)收购的案例则微乎其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方式。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本结构,要约收购尚未曾在中国上市公司实践中出现过。收购方收购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时,通常都是由中国证监会经审核满足条件后,给予豁免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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