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外汇业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吗?
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外贸易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带动经常项目收支规模由2001年的5637亿美元升至2021年的7.4万亿美元,年均增速达14%,用汇便利的重要性愈加凸显。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量也逐年增加,那你们知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吗?
1、办理个人外汇业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是办理任何个人外汇业务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并在有效期内。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境外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保证其真实、在有效期内。
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对需出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方能办理的业务,需将证明复印件留存;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2、外汇存取款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年度是指公历年,不是农历年,年度总额不得跨年使用,对于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额度不得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及以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个人在个人储蓄账户中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及以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3、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
本年度未超过年度结汇总额的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当日外币现钞结汇累计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当日外币现钞结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4、对外贸易
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于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购汇和结汇不受年度总额限制,无论金额大小都可凭真实贸易单据办理。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为外汇现汇账户,不允许提取现钞,按照单位活期存款计息方式计息。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订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