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偿还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偿还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答:《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第2.12条、2.13条规定,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向券商偿还融入资金;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券商偿还融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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