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中财务协同效应的计量


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产生的财务协同效应主要来自节约资本成本效应、资本收益率提高效应、合理避税效应和节约财务危机成本效应等。这些财务协同效应大多发生在并购之时或并购之后,而且多数是预计数,所以,在计量财务协同效应时应采用现行市价法或未来现金净流量贴现法。
(一)节约资本成本效应的计量
企业并购中节约的资本成本效应主要来源于企业并购后内部资本的调节使用,减少对外融资而减少利息的现值,以及由于银行借款增加而相对节约的利息的现值之和。其中内部调节使用资本而减少外部融资的数额可以根据企业并购前后暂时闲置资本数量的差额来确定,利率可根据企业并购后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计算;低利率融资额增加而节约的利息可根据企业并购前后的资本数额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的差额来确定。由于节约的资本成本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基本上没有风险,所以可以用无风险报酬率为贴现率。
(二)资本收益率提高效应的计量
企业并购中资本收益率提高效应主要来源于获得新的投资机会,企业并购后的资本报酬率高于并购前的报酬率而形成超额收益的现值。在计量资本收益率提高效应时可根据企业并购后的初始资本投资数额(即投入一个新的行业或项目的资本数额)和预计的报酬率差异来确定经营期每年的超额收益作为现金流入量,由于资本投入一个新的行业或项目,投资风险较高,贴现时采用风险报酬率。
(三)合理避税效应的计量
按中国所得税法规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以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假设并购后企业的税前利润为x,被并购企业(目标企业)的税前利润为-y,两个企业的所得税率均为t,并购企业的价值为Va,被并购企业的价值为Vb,则:第一种情况,当X[Vb/(Va+Vb)]>-Y时,即并购后企业当年的税前利润足以弥补目标企业的亏损数额,那么并购形成的节税效应的价值为:X×t。第二种情况,当X[Vb/(Va+Vb)]<-Y时,即并购后企业当年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目标企业的亏损数额,由于中国税法规定亏损可以连续弥补5年,只要不超过5年,则并购形成的节税效应价值为每年预计的补亏数额与所得税率乘积的现值之和。关于贴现率问题,由于合理避税效应所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基本确定,所以可以采用无风险报酬率为贴现率。
(四)节约的财务危机成本效应的计量
节约的财务危机成本效应来源于并购一家濒临破产企业而节约的破产成本,在计量节约的财务危机成本时,由于该现金流出量均在企业并购当时发生,所以该节约额均为现值,无需再进行贴现。问题是如何估算目标企业破产时发生的破产成本,节约的直接财务危机成本较容易估算,可以通过直接测算如果目标企业破产所需要支付的诉讼费、审计费、清算人员的工资以及清算费用等而得。节约的间接财务危机成本较难测算,一般可以根据同行业类似规模企业破产时的资产价值和清算价值差额的平均数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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